多元联动促调解 司法暖心维军权
黄冈中院冒雨前往英山县调解涉军纠纷案
作者: 林俊 宋荣梅 裴廷雪 童曙明 发布时间:2020-06-03 访问次数: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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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上午,黄冈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詹光源冒雨带领涉军审判团队法官詹德先、杨华、林俊等人前往英山县现场调处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涉案当事人王某某是一名退伍军人,其两个女婿均是部队现役军官。王某某家的老房屋位于英山县温泉镇某村,建于1988年,底层为架空层,内可停放摩托车及生产生活工具等。由于王某某长期在温泉镇城区居住,该房屋空置多年,此前因邻居建房时土方堆积,王某某多次到当地政府部门上访。2018年,该村对王某某房屋门前公路进行修整,致使其房屋一楼门口路面抬高约40公分,导致一楼架空层无法正常使用,矛盾进一步激化。王某某起诉至英山县人民法院,要求该村村委会“恢复原状,排除妨害,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英山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未支持王某某的诉讼请求,王某某遂上诉至市中院。承办人林俊阅卷后发现该案属涉军维权案件,立即向院、庭长书面汇报。詹光源强调,该案事关军人及军人家属合法权益问题,处理不好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合议庭要高度重视、依法妥善处置。
为确保案件处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市中院特邀黄州区军分区、英山武装部以及英山县温泉镇镇政府的负责同志一起勘察现场,全面了解纠纷产生的原因并现场进行调解工作。经多方努力、多次沟通,王某某与村委会初步达成和解意向,均表示互谅互让,及时处理房屋门口堆土的问题并修建拓宽通组公路,保证人民群众正常通行安全。
近年来,黄冈中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军维权工作的指示精神,立足审判职能,积极构建以“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为龙头、“涉军维权合议庭”为主体、“涉军维权联络员”为纽带的“一组一庭一员”的长效工作机制,用心用情用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被中部战区评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