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召开两级法院院长会议突出五项重点五个坚持推动全市法院争强进位
(王林浩)2月17日,黄冈市法院院长会议在黄州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长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副主任王建明、市政府副市长詹旺民、市政协副主席黄良章等领导出席会议。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在会上总结了2011年全市法院工作,着重从五个方面对今年全市法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和省、市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表彰了基层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先进单位、一批优秀裁判文书和精品案件、市中院机关2011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市中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各县市区法院院长、研究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一、突出政治挂帅,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做到“四个自觉”。一是自觉服务工作大局。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总体部署,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找准工作方向、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紧紧围绕建设“四个黄冈”和“三个三”目标及“大干项目促发展”部署,抓好各项工作,服务黄冈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在加强工作指导、重大案件协调、干部培养选拔和解决人才引进、经费保障、装备建设、提高干警待遇等困难和问题方面有所突破。二是自觉履行工作职责。把干事作为第一目标,领导干部着重做到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千方百计推进各项工作;每位法官做到办好案、多办案,千方百计完成审判任务;综合部门的同志做到以办案为中心,千方百计提供保障和服务。三是自觉强化党性修养。正确看待、正确行使手中的领导权力、审判权力,敬畏权力、淡泊名利,做到“干净干事不出事”。四是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和审判纪律。不折不扣地执行和完成各级党委、上级法院布置的工作任务和交办督办事项,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和监督,加强上下法院之间协调和配合。
二、突出能动司法,坚持服务大局,切实做到“四个有为”。把“审判出生产力、审判出软环境、审判出和谐稳定”贯穿法院工作始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安全感上有为有位。认真贯彻落实“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发挥刑罚教育功能,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和轻微犯罪的感化、教育和转化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增加社会和谐。二是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在增进社会和谐、改善发展环境上有为有位。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服务企业“六项措施”,强化审判服务和平等保护意识,对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案件,做到优先受理和快审、快结、快执行,对正在使用的生产设备、原材料、经营产品等慎用强制措施。建立企业联系制度,帮助破解影响企业发展的有关法律问题。进一步加大调解和解工作力度,完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工作机制,加大对非诉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案件的审判力度。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在“两维护两监督”、推进社会依法管理上有为有位。加大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力度,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力度,和谐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探索试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白皮书等制度,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市方面发挥能动作用。四是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在解决执行难、实现公平正义上有为有位。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执行统一管理,强化指导协调,对不同的案件采取变通执行、和解执行等方式。努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支持,完善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合力解决执行难。进一步拓展审判职能,加大司法建议、特殊人群帮教和法制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四进四联四访”活动,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突出审判主业,坚持狠抓质量,切实做到“四个着力”。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一是着力加强源头管理。树立有限受理、适时受理、适度实体审查的理念,把好立案审查第一关。在审查立案时通盘考虑立案后的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工作,加强案件风险评估,对重大、敏感和易激化矛盾案件,做好诉前调解工作或引导通过非诉方式解决。二是着力强化责任管理。明确院长、庭长、审判长的审核职责,强化层级审查把关责任。全面推行文书预检和差错拦截制度,实行定期评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建立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大力加强均衡结案管理,合理确定各合议庭、承办人均衡结案量化指标。三是着力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审判管理专班职能,抓好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加强办案质量监测、评估和督导等。改革和完善审判管理运行机制,建立以审管、政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考核评价,以纪检、监察为主体的纪律作风督查和案件介入监督,以院长办公会、审判委员会为主体的错案责任追究的“三位一体”监管机制。四是着力健全激励机制。对个人实行岗位目标绩效管理,对单位实行综合绩效考评。建立审判管理与考核奖惩、选用干部对接机制,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提拔重用的主要依据。合理调配、分流案件任务,统筹调度审判力量,各部门之间开展结对支援办案活动。
四、突出为民司法,坚持关注民生,切实做到“四个保障”。一是妥善处理涉民生纠纷,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打击集资诈骗、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等坑民害民犯罪和漠视民权的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事故等犯罪,妥善审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领域民生案件,审慎处理农村土地补偿、土地流转、农资农产品买卖纠纷等涉农案件,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二是认真落实各项便民举措,依法保障公民诉讼权利。进一步加强立案窗口标准化建设,做好诉讼引导、权利义务告知和诉讼风险提示等工作。加大巡回办案力度,根据实际设立巡回审判点、便民服务点,适时到边远地区、纠纷集中地区受案、开庭、调解和以案说法等。建立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加大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办理案件的工作力度。三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依法保障群众合理诉求。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职能、充实力量,完善信访接待、申诉事项办理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加大信访积案清理力度,明确责任主体、办结时限。四是深化司法人文关怀,依法保障困难群众得到救助。依法做好困难当事人诉讼费减缓免工作,加大对加害人无力赔偿、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各类案件受害人及其他涉诉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力度。
五、突出队伍建设,坚持从严管理,切实做到“四个提升”。一是强化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提升思想觉悟。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大力培养、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二是强化岗位培训锻炼,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开办特色培训班,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训练等活动,提高干警办案技能、做群众工作和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能力。三是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信。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扎实推进治庸问责工作,加大审务巡查和督察力度,强化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预警防控。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四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整体水平。加大基层干部队伍轮岗交流和面向基层遴选优秀法官的工作力度,大力改善基层尤其是人民法庭工作条件。推广英山法院设立中心人民法庭的经验,合理设置人民法庭机构。加强基层指导协调,坚持重大案件信息反馈和沟通制度,加强同类型案件的裁判指导,为基层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