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受省高院表彰
年关将至,因案例研究、编选和司法统计两项审判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省高院表彰黄冈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为案例工作先进组织单位,并对高志兰、谢金凤两同志在案件统计数据核查等司法统计工作作出的突出贡献予以表扬。
加强案例研究和编选工作是助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19年以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本院各业务庭和全市各基层法院的大力支持下,黄冈中院审管办认真履职,积极组织案例征集、推荐、报送,先后向省高院审管办报送《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3件,备选指导性案例4件及其他各类型案例若干,所报送案例整体质量多次得到省高院审管办肯定。其中团风法院法官陈浩承办(合议庭成员张火英、陈浩、舒小兰)的团风县人民检察院诉方某某环境污染责任公益诉讼案裁判文书在第三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获优秀奖;黄冈中院法官王爱国承办(合议庭成员詹光源、王爱国、杨静)的武穴市某牲猪养殖场诉武穴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入选《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黄冈中院法官宋顺国承办(合议庭成员刘小成、宋顺国、张敏)的欧某某诉刘某、安徽某某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入选《湖北法院案例》,并作为备选指导性案例已向最高法院推荐。
同时,为适应新时期人民司法事业对司法统计工作的新要求,圆满完成大数据时代下司法统计改革的目标任务,确保司法统计数据收集机制调整后的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2019年省高院在全省法院范围内开展了案件统计数据核查、司法统计机构和人员情况调查、司法统计制度建设调研等一系列重要专项活动。在上述活动中,黄冈中院审管办积极联动,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省高院审管办特书面感谢黄冈法院对省高院司法统计工作的大力支持,并对高志兰、谢金凤两同志提出表扬。
近年来,黄冈两级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审判管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院在审判管理方面下的苦工必将开出更美的花,结出更好的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