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 黄冈中院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作者: 黄冈中院 发布时间:2020-12-04 访问次数:3228
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12月6日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宣传周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弘扬宪法精神,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一、弘扬宪法精神 院长带头先行
图一
12月4日上午,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来到浠水,以“坚持法治思维 推动多元解纷 全力开创县域社会治理新局面”为题,为浠水县直单位的党员干部讲授专题法治教育课。
图二
讲课中,肖笛全面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党员干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目标方向和要求。重点讲解了市域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的框架、运行机制和远景目标。他提出,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坚持法治思维,以干事创业为最高追求,真抓实干,助力开创县域社会治理新格局。
图三
二、加强法治宣传 法官贴心服务
图四
12月4日下午,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刘小成受邀走进印染社区、宣讲《民法典》, 50余名社区干部、群众参与本次普法宣传活动。
图五
宣讲活动中,刘小成介绍了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制定过程、实施意义、涵盖内容、编制体系等。随后,针对社区群众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讲解了胎儿民事权利、8岁以上未成年人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业主收益分配权、住宅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自动续期、居住权等内容。参与活动的干警还与参会群众进行了答疑互动,1个半小时的宣讲,社区群众听得意犹未尽,收益颇多。
图六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今后,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增强全民法治素养,构建法治黄冈贡献力量。
编辑: 黄冈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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