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两级法院与黄州区公安分局良性互动助推刑事案件审判质量提升

作者: 中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3-05-24  访问次数:906




(陈新明)5月14日,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倪贵武带领市、区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到黄州区公安分局,就新刑诉法实施近半年来市区主要刑事执法单位的执法思想、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执法水平、执法效果等方面进行专题调研。市区两级法院刑庭庭长结合具体个案从审判视角对公安机关在证据收集、证据审查、性质认定、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取保候审措施适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区公安分局也从侦查角度对审判机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倪院长指出,提高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单靠法院力量明显是不够的,特别是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直接影响了案件审判质量的高低。按照刑事诉讼法的分工,公安、检察、法院几家在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各环节必须紧密配合,要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化解刑事案件诉讼中遇到的问题。由于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对有的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工作中对于有些需要发回重审或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不够重视,直接影响了案件的最终处理。

黄州区公安分局认为,公安、法院两家正常沟通应制度化,至少半年组织一次联席会议;要严把案件侦查关、调查取证关,规范执法行为;要加大培训力度,大力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

整个联席会议气氛热烈,参会人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大家还就证据证明标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取保候审措施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量刑规范化及几起刑事案件的处理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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