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消费品质,普法守护钱袋子
——黄冈中院法治宣讲小分队开展3·15普法活动

作者: 黄冈中院    发布时间:2026-03-20  访问次数: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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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至图三)

3月15日上午,春雨淅沥,寒意未消,但黄梅戏大剧院门前却暖意涌动。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群众消费维权意识,黄冈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兵带领法治宣讲小分队,冒雨开展“提升消费品质”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聚焦预付式消费资金安全这一民生热点,通过零距离释法、面对面答疑,为广大市民送上实用的法治消费“防护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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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

活动现场,宣讲队员迅速搭建起“普法驿站”,宣传展台整齐有序,《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汇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等宣传资料琳琅满目,方便市民取阅。队员们身着制服,热情接待每一位咨询市民,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预付式消费难题,用接地气的语言、鲜活的案例,解读“健身房充值后商家跑路怎么办”“美容美发预付卡余额如何追回”等热点问题。

尽管细雨不停,仍有不少群众冒雨前来咨询。“我办了三年期瑜伽卡,才用半年商家就关门了,余额能追回来吗?”“预付卡上‘最终解释权归商家’的条款合法吗?”面对群众疑问,宣讲队员耐心倾听、细致解答,重点讲解预付资金监管、维权取证技巧、简化诉讼流程等内容,手把手教群众留存消费凭证、通过合理途径维权,现场互动频繁、气氛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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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五)

此次3·15普法活动,不仅普及了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破解了群众预付式消费困惑,更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了群众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下一步,黄冈中院将持续聚焦预付式消费资金安全等民生关切,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创新宣讲形式、丰富内容,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护航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提升消费品质、激发消费活力、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力量。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