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党组制定出台一号文件 全面加强全市法院党的建设
(编审:张瑾 文:王业金)近日,黄冈中院党组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法院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新时代全市法院党的建设。
《意见》全文共八个部分24条,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确保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意见》要求,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政治立场,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理论武装,打牢思想建设党的根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意见》强调,细化管党治党责任,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实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和党建工作公开承诺制度,建立完善党组书记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机制,强化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抓党建落实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基础,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庭长担任支部书记”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严教育管理和帮扶困难党员,推进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改进司法作风,强化纪律作风经常性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意见》强调,提升综合素质,选优配强党务干部,推进专职党务干部岗位轮换,全面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广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党建工作考核监督机制,做好“党建+”,创建党建特色品牌,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同时,《意见》还对黄冈中院党支部与基层法院党支部结对共建清单化,对全市法院党的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制度化,对落实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制度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