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群体性纠纷 龙感湖法庭获锦旗
图一
图二
4月7日上午,黄梅县蔡山镇梅济堤村村民委员会为龙感湖法庭送来一副锦旗,该村王书记表示“因年底特别忙,加之新冠肺炎疫情严重,今天才来表达谢意,要不是龙感湖法庭法官公道、细心、妥善办案,恐怕王某、钱某等人又得上访、打架了!”。
原来在去年12月中旬,龙感湖法庭副庭长姚彬承办了一起因水面承包引发打斗、上访的合同纠纷案件。梅济堤村三组集体所有的约200亩水面在2018年以前一直交由村民钱某在2-6月无偿养殖(钱某负责每年的水面排涝及维护),三组大部分村民亦与钱某签订了书面承包合同。因近几年龙虾养殖效益较好,三组很多村民多次到黄梅县、黄冈市上访,要求收回钱某无偿使用的水面。2018年在蔡山镇和梅济堤村村委会的大力支持下,梅济堤村三组通过公开竞标方式,将200亩水面的10年使用权以49万元发包给王某4人。承包费分发给三组村民后,因钱某的水面承包合同未到期,亦未解除,钱某与王某4人遂发生纠纷,双方于2019年4、5月在抢收龙虾时还持械打斗过,当地公安机关先后2次出警,黄梅县及蔡山镇多次派人处理。2019年6月,王某4人将梅济堤村村民委员会诉至法院,请求确认签订的水面承包合同有效,一审以被告主体不适格,驳回了王某4人的诉请,王某遂上诉至黄冈中院。
主审法官姚彬了解了王某4人的起诉目的和案件背后的纠纷矛盾后,与合议庭法官及时做好预案,开庭后当场组织双方调解至晚上。考虑到钱某未参加本案诉讼,姚彬联系蔡山镇、梅济堤村有关负责人,前往梅济堤村三组,从情理法不同角度反复做各方工作,依法调解,最终梅济堤村村民委员会及三组、钱某、王某4人多方现场达成和解,为避免当事人反悔,姚彬又督促梅济堤村三组和钱某于和解第二日将和解款项54万余元交到王某4人手中,至此一起涉及群体性信访的民事案件就此彻底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