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能动司法主旋律
——罗田法院服务经济发展纪实
唱响能动司法主旋律
——罗田法院服务经济发展纪实
法徽耀光芒,法槌声清亮。山清水秀的大别山南麓,人杰地灵的红土地上,活跃着一支奋发有为的司法队伍——罗田县人民法院。
“我们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强化思想保障、司法保障、机制保障、组织保障和效能保障,为建设大别山最具特色生态经济示范县肩负起自身的使命。”在罗田县人民法院服务经济动员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姜立勇的话掷地有声。
(一)
4月17日,走进位于罗田县经济开发区的广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宽敞明亮的生产车间,一个个忙碌的身影活跃在生产线上。而在几个月前,这家企业曾陷入资金周转困境。
广惠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由于某药业公司拖欠该企业货款140余万元,导致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濒临破产。在走访企业时了解到这一情况,罗田法院领导带队,组织民二庭、执行局、法警队的干警到山东省定陶县协调此案,在当地法院大力支持下,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及时追回全部货款。
这仅仅是罗田县法院司法暖企的一个侧影。该院与1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结亲”,实行院领导和中层负责人与企业“一对一”定点联系。他们向企业发放工作联系卡,将工作职能、法官联系方式一一告知,方便开展司法服务和联系工作,助企业“过坎爬坡”。在走访中,他们从法律的角度提前“把脉”重点项目和企业重大经营活动,积极指导重点项目企业在法律框架内开展经济活动,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咨询意见。
该院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减、缓、免诉讼费用,对申请执行的案件不预收执行费用。去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涉及外商投资案件10余件,审结企业破产清收、股权转让等案件78件,调处或审结金融案件60余件,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深受涉案企业好评。
(二)
罗田法院,有一支奋发有为的司法队伍。
去年10月,在该院受理的蔡某诉朱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中,根据当事人申请,法院依法裁定先予执行,要求朱某按期搬出所占房屋。到期后,朱某拒不履行搬迁义务。该院120名干警赶赴现场执行。朱某早有准备,透过玻璃门可看到,朱某一手持汽油瓶、一手拿打火机,其七十多岁的母亲怀抱一罐煤气,手握开关,情况十分紧急。在此情形下,现场法院执行总指挥周焰松马上暂停强制执行行动。他用喇叭喊话,耐心轮番做思想工作。一个小时后,朱某同意让周焰松一人进门说话,周焰松不顾生命危险,孤身一人进入店内。经过一番较量,被执行人朱某终于主动提出要求执行和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朱某当即自动搬出所占房屋。至此,该院顺利执结该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避免了一场血案的发生。
(三)
化解矛盾在基层,宣传法制在基层,提升形象在基层。罗田法院善于“接地气”,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该院设立重大建设项目司法联系点,在企业和工业园区、旅游景区聘任司法协理员,深化司法协理员机制和“三调联动”机制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涉诉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把调解原则贯穿于诉讼活动全过程,做到诉前先调、边审边调、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发挥司法定纷止争、维护稳定的积极作用。
罗田法院在审判过程中,规范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做好诉讼引导、材料接转、案件查询、疑问解答和权利义务告知、风险提示等事项,将其建设成为司法为民文明窗口;探索司法风险评估机制,全方位探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各类案件的矛盾预警、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机制,及时对各类案件可能引发或激化的矛盾趋势进行排查、分析、研究,采取相应对策进行预防和化解;加强与县公安局、国土局、房管局、工商局等有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完善联系沟通工作机制,使之成为参与生态经济示范县建设各类主体同法院紧密联系的桥梁纽带,成为向法院反映诉求、表达民意的绿色通道,成为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增进社会和谐的协作平台。
——转载自2013年6月12日《黄冈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