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四抓四促”均衡结案成效初显

作者: 陈傲、黄美泽    发布时间:2018-04-19  访问次数:703

 

(陈傲、黄美泽)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效,促进收结案良性循环,黄冈中院创新“四抓四促”工作思路,均衡结案成效初显,截至3月31日,黄冈中院诉讼结案率位居全省中院第一,审判质效实现第一季度开门红。

一是狠抓团队管理,促资源配置合理化。按照民商事、刑事、行政三大类别整合组建审判团队,并根据民商事案件占比达60%的现状,将立案、信访、赔偿办、审管办、研究室等部门法官全部编入民商事审判团队,科学核定办案比例,案件在审判团队范围内实行随机分案,增强人案匹配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同时,充分发挥了院庭领导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黄冈中院院长、专委、庭长自我加压,将办案任务比例提高了5%—10%,促进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二是狠抓结案考评,促案件审结均衡化。为切实解决办案节奏前松后紧、年底突击结案等问题,将全年办案任务平均分解到每季度,即第一季度最低完成本季度办案任务的70%,第二季度最低完成半年办案任务的80%,第三季度最低完成前三季度办案任务的90%,第四季度完成全年办案任务的100%。同时,实行月通报、季考评、年考核制度,每月将法官办案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依据办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加扣分、评选办案能手,年终从办案数量、案件质量、办理效率、审判流程管理四大块进行全面考核打分,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工资、综合性奖励工资直接挂钩,推进案件审结均衡化。

三是狠抓节点管控,促审判管理动态化。依托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对立案、分案、开庭、结案、归档等各个流程节点实行动态监控,明确重要环节和时间节点,努力形成立、审、执三者之间的无缝衔接,促进收结案有序运转。完善审限跟踪管理,实行审限延长院长签批和审限预警制度,通过黄色预警、红色提示、督办信息等形式,在各个工作节点提醒办案法官限期办案,确保案件良性循环。建立常态化案件评查机制,对已结案件实行季评查制度,对已生效裁判文书实行月抽查制度,实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

四是狠抓诉前调解,促分流引导常态化。通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法律咨询台、调解工作室和立案登记、审判监督、信访接待窗口,实现了社会纠纷的甄别过滤、多向疏导和精确分流。积极探索繁简分流工作方式,研究制定《关于在基层人民法院开展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的意见》,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速裁组织,专门负责民商事简易案件速裁工作,疑难复杂的类案由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业务庭组建的巡回审判专业化合议庭审理,通过巡回审判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走出了一条“繁案精审、简案快结”的审判新路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