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冒雨上门调解多方联动共化纠纷
作者: 杨华、张敏、陈傲 发布时间:2017-04-12 访问次数:2453
(编审:黄美泽 作者:杨华、张敏、陈傲)近日,市中院民一庭法官冒雨前往蕲春县横车镇华山村,联合当地基层法庭、村委会干部协同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
2004年,刘某(女)与韩某经人介绍相识,同年9月按照习俗举办婚礼,2010年补办结婚登记,育有一子一女。婚后两人因琐事产生矛盾,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韩某未到庭参加诉讼。在一审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刘某于次年再次起诉要求离婚,韩某经公告送达仍未到庭参加诉讼,一审法院再次判决不准离婚。刘某不服一审判决,遂向中院提起上诉,韩某仍不到庭。
因刘某要求离婚态度坚决、情绪激动,而韩某一直拒不参与诉讼,为妥善处理该案,合议庭决定到韩某家中现场调解。在横车法庭法官和当地村委会干部的帮助下,合议庭在当地一家私人作坊中找到正在务工的韩某。为不影响韩某的工作,合议庭将韩某带到村委会提供的一间办公室,与韩某及其父母进行交谈,深入了解他们对离婚的想法。在双方均同意离婚,只是对子女抚养有分歧时,合议庭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子女的正常成长等情况,建议男方抚养男孩,女方承担一定抚养费,女方抚养女孩并自负抚养费,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屋赠与婚生子。经过当地基层法庭和村委会干部共同做协调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在合议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持续数年的离婚案件终于得到圆满化解。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黄冈市中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