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董国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贪污一案

作者: 陈杰    发布时间:2020-07-22  访问次数:7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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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2日上午9:00,黄冈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湖北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原党委书记董国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贪污一案。

黄冈市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董国祥在担任咸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湖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期间,在组织办理某涉嫌开设赌场案时,收受贿赂,指使侦察人员解除冻结、查封的涉案款物,干扰法院办案,造成1382余万元未被追缴和执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35余万元并侵吞公款4万元。

法庭围绕犯罪数额、量刑情节等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董国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董国祥进行了最后陈述,表示悔不当初,愧为人民公仆,并当庭认罪、悔罪。

有关单位和市中院、市检察院领导及被告人亲属旁听了案件庭审。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将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于近期公开宣判。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