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4-12-05  访问次数:774


图一:黄冈师范学院学生观摩庭审现场

图二:黄冈师范学院学生观摩庭审现场

图三:黄冈师范学院学生观摩庭审现场.JPG

图四:市中院法官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图五:市中院法官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文/图:刘小成张瑾 陈傲)124,为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黄冈中院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了公众开放日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黄冈中院邀请35名黄冈师范学院的学生观摩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的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黄冈师范学院负责带队的库老师感慨地说,人民法院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大学生到法院观摩庭审不仅是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同时也让大学生积累实践经验,做到学以致用。他认为,此次庭审活动选取的案例很有典型性,法院对庭审的节奏控制得当,学生们受益匪浅。他希望法院以后能多组织类似活动,让广大青少年知法、守法、用法。

黄冈中院还组织了10余名审判业务骨干,分别在东坡广场、中商百货设立法律咨询点,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宪法和法律知识,传递法治精神。黄冈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秦永高,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夏冬华到法律咨询点亲自为群众解疑答惑。秦永高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124为国家宪法日,具有重大历史意义。他强调,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忠诚宪法,弘扬法治,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坚持弘扬宪法精神,责无旁贷。让宪法家喻户晓,让宪法深入人心,让宪法人人尊崇,让公平正义比太阳的光辉更加灿烂,是每一位法官的神圣职责和永恒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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