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党组成员周超良一行深入黄梅法院调研和督办审判管理工作

作者: 中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3-11-28  访问次数:1842

(郭慧琴)11月21 -22日,市中院党组成员周超良、审委会专职委员兼审管办主任田志敏到黄梅县法院、龙感湖法庭进行调研和督办审判管理工作。

周超良、田志敏一行先与黄梅法院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工作副院长及审管办主任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相关方面的情况,并就黄梅法院审判运行态势现状召开了黄梅县法院业务庭庭长座谈会。

会上,田志敏分析了黄梅法院审判绩效、司法确认案件及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要求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认识,强化层级管理,庭长们要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工作主动性和全员性;正确对待审判绩效考核,全院抓结案,信息要及时规范录入,审管部门有效监管,有效利用年底时间完成好审判工作。

周超良与在座的同志亲切交流,并提出了“四个再加”要求。一是认识再加高,向上看,审判管理是由最高院主导的从上至下的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等都与审判管理工作相关,要具有政治敏锐性;向外看,绩效管理是一杆秤,可以与其他法院进行比较;向内外,审判质效也能提高集体荣誉感。二是行动再加快,有效利用年度时间,全员积极主动参与,审管部门迅速督办。三是方法再加力,做到先易后难,缺啥补啥,运用技巧,上下配合。四是管理再加强,审判管理靠大家,管好为自家。在管理上要注意全员性、全过程、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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