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一起人事争议纠纷案
作者: 张瑾、陈傲、黄美泽 发布时间:2017-05-17 访问次数: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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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张瑾、陈傲、黄美泽)5月17日上午,在市中院第五审判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人事争议纠纷案件。市中院在家院领导和部分中层干部参加了旁听庭审。
这是肖笛承办的第一起案件,开庭前,他仔细审阅了卷宗材料,撰写了阅卷笔录,并指导合议庭拟定庭审提纲和方案,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庭审中,肖笛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和诉请充分发表意见,在其主持下,整个庭审活动节奏紧凑、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程序规范,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据悉,市中院完成首批“法官员额制”改革后,积极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常态化要求,把入额院领导编入审判团队,明确办案任务,并出台岗位绩效考核方案,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标准,推动所有入额的院、庭长从“幕后”走向“台前”,回归到一名普通法官的角色定位,同时,还要求院领导带头办理一定数量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提升自身的审判能力和水平的同时,有效地带动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黄冈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