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四个举措”高效推进 违法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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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上午,根据黄冈高新区违法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总体安排,受黄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同志委托,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湖北金麒麟钛业有限公司工作队队长夏冬华带领行政庭副庭长陈军,民二庭副庭长骆骥,再次召集工作队成员汇总分析相关材料,并集中研讨制定《湖北金麒麟钛业有限公司违法闲置低效用地处置方案》,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做实做细基础性工作。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张早军、经济发展局局长肖凤泉、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局长邵凌翔等参加会议。
会上,工作队联络员就前期收集的企业注册登记、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办证及企业经营等情况进行了汇报,经对金麒麟公司土地出让及办证情况分析,初步排除违法用地情形,但结合企业的实地调查情况研究确定该公司土地涉嫌闲置用地。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张早军就下一步土地测量、证据收集、协调沟通、学习借鉴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夏冬华要求,要学深学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和“两办”印发的《实施方案》,按照筹划、计划、实施、总结、宣传的“五步”工作法,理清整体工作思路,绘画好清理路线图,把握准时间节点和计划安排,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实地勘测。由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组织执法监察支队对金麒麟公司土地闲置情况实地勘测(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是否不足三分之一;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进一步锁定证据;
二是全面搜集佐证材料。由高新管委会补充收集涉及金麒麟公司的招商引资协议及框架协议,并对金麒麟公司经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三是妥善做好协调沟通。由市中院牵头领导与金麒麟公司负责人员见面,核实企业的入园时签订合同、投资、经营、纳税等情况,听取企业诉求,做好协调工作;
四是及时制定处置预案。在详细掌握各方面情况的前提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金麒麟公司土地现状进行准确定性,如金麒麟公司涉嫌闲置土地的事实不成立,应及时制定低效用地处置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