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再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督办会

作者: 刘小成 朱章勇    发布时间:2020-11-06  访问次数: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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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5日下午,黄冈中院再次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督办会。党组书记、院长、院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依法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肖笛主持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班分管领导及责任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督办会上,黄冈中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管理等四个专班负责人围绕黄冈中院制定的《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汇报。

肖笛认真听取了汇报,对各工作专班在克服疫情、汛情等困难情况下,统筹安排审判执行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成绩表示肯定。针对该项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困难,肖笛提出四点要求: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正确把握当前我国所处的复杂国际国内经济环境,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全面复苏。二、聚焦两大指标14项工作任务。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管理四个专班要紧紧围绕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两大指标对应的工作任务,针对黄冈中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交(督)办任务清单,以钉钉子的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形成资料汇编。三、补短板、强弱项,尽快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立。千方百计推动破产管理人协会早日成立,筹集破产援助资金,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对两年以上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结力度,要一案一对策,努力实现年底全部清零的目标。四、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对于工作推进中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对于已经出现的府院联动机制建立难、政策性破产案件审计问题要及时向市营商办报告,争取支持,保障本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顺利开展。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