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召开专题辅导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5-12-07 访问次数:4522



(文:张艺馨)12月3日上午,市中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晓林带领全院干警专题学习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就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徐晓林就《准则》及《条例》的修改背景、修改后的新特点进行了阐明,并对新增条款及条款的具体运用进行了逐条逐句的解读,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制度底线不可逾越”观念,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确保将《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徐晓林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读原文、读原本,自觉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内容。党员干部要逐条学习、熟练掌握两部党内法规,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二是要知行合一,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的规定。党员干部在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三是要加强监督,严肃问责。要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党员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情况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四是要始终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党员干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将《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落实到工作生活中,要做到入脑入心,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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