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户家聚众赌博,男子获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作者: 吴干东 吴英 发布时间:2019-07-22 访问次数:2303
近日,黄梅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被告人陈某祥伙同他人在农户家聚众赌博抽头获利,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月,被告人陈某祥伙同梅某愿、梅某青、梅某(均在逃)三人,每人出资2.5万元共同开设赌场。2018年1月17日,陈某祥等人在黄梅县苦竹乡的一农户家准备好桌椅、赌具,各自邀约参赌人员以“掷骰子猜单双”的方式聚众赌博,由陈某祥做“宝老爷”、梅某青打杠子抽头、梅某负责“收钱赔钱”、梅某愿负责维护场内外秩序,并按参赌人员赢利的3%进行抽头,共抽头渔利2万余元。2月4日,陈某祥等人又将赌场转移至大河镇的一农户家中,以同样方式开设赌场,每场抽头渔利1万余元。2月7日,陈某祥等人在大河镇的另一农户家聚众赌博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现场收缴赌资6900元,陈某祥被当场抓获。
另查明,2018年8月27日,被告人陈某祥主动退缴赌资10万元和违法所得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祥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曾因开设赌场被判处刑罚,有犯罪前科,且仍不知悔改,继续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危害社会,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依法应予以打击。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还严重影响社会风气,切莫因一时财迷心窍而触犯刑法,否则难逃法律制裁。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黄冈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