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法学课堂第四讲:在校园里,遇见“触手可及”的行政法

发布时间:2026-03-27  访问次数:159

图一.jpg

(图一)

3月23日,黄冈中院行政庭法官助理徐超霞走进黄冈中学,为高一年级学生带来“启明法学课堂”第四讲。本次课堂以“与法同行:高中生身边的行政法”为主题,通过生动的讲解与鲜活的案例,将看似宏大的行政法知识化为一堂堂具体实用的“身边法治课”。

图二.jpg

(图二)

课堂伊始,徐超霞用一句生动的比喻打开了学生们的认知:“行政法就像空气和水,无处不在。它不仅约束着公共权力,也保护着你我的权益。”这个贴近生活的比喻,迅速消解了法律的距离感,也让“行政法”这三个字在学生心中变得可感可知。围绕行政法的基本内涵、权力边界、权利保障与社会秩序三大核心维度,徐超霞由浅入深、层层推进,引导同学们理解:行政法不仅是纸上的制度,更是贯穿日常生活、校园实践的行为准则与权利守护者。

图三.jpg

(图三)

如何让法治观念真正“入心”?课堂上,徐超霞紧扣学生日常场景,以案释法、互动解析:从“小明办理身份证”明晰行政程序与维权路径;从“无证培训机构被查处”理解市场规范与权益保护;从“交警执法”“噪音投诉”感受公权力运行与民生权益的平衡之道。在案例剖析与交流互动中,同学们既读懂了法律运行逻辑,也明晰了自身权利义务。课堂交流不断、提问踊跃,法治思维在润物无声中悄然生长。

这场走进校园的法治课,不仅填补了学生们在行政法认知上的空白,更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他们的规则意识与权利观念,让尊法、守法、用法成为触手可及的能力。未来,黄冈中院将持续深化“启明法学课堂”系列活动,以更贴近青年学生的法治实践,在青少年心中播撒法治种子,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