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着力规范司法技术工作

图一: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会议现场
图二:省高院司法鉴定处处长张俊芳出席会议并讲话
图三: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詹光源主持会议并讲话
图四: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先进集体
图五: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先进个人
图六:黄州区法院作经验交流
图七:麻城市法院作经验交流
图八: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会议现场
(文\图:张瑾)8月29日至30日,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会议在黄州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了最高院、省高院关于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有关规定,对黄州区、麻城市法院评估、拍卖卷宗进行了评析。会议表彰了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黄州区、麻城市法院作了经验交流,市中院监察室主任鲁赤霞在会上作了廉政辅导。省高院司法鉴定处处长张俊芳和武汉光谷联交所及市国资委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詹光源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
一是进一步规范技术咨询审核工作。严格把握鉴定时限、严格适用标准、明确适用范围;严格审查技术审核人员资质,技术审核由二名以上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承办,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组织专家论证,充分利用省高院专家证人库为技术咨询和技术审核提供帮助。
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外委托工作。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指定破产管理人、组织评估拍卖工作,从案件受理、选择机构、移送委托到鉴定听证、协调监督、结案移交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建立对外委托鉴定档案,记录每个节点和步骤。民商事案件适用当事人协商优先与随机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刑事案件由法院依职权随机选定,评估、拍卖案件一律随机选择。随机选定机构,选择对象不能少于三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严格审查双方当事人推荐机构的资质,按照就近原则决定选定范围。
三是进一步规范评估、拍卖工作。审判、执行工作中需要评估、拍卖的,由各法院统一报送市中院司法鉴定处办理。市中院组织司法拍卖的案件,统一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冈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及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信息。适应司法技术管理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司法技术部门与执行部门的职责分工,完善风险告知制度,加强对评估、拍卖机构的监督管理,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业务、操纵竞价、恶意串通、泄露竞买人信息的,坚决予以排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