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的通告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20-05-08  访问次数:7546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本院决定自2020年5月11日起,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群众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诉讼事项,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并通过支付宝扫码核验健康码。无咳嗽、发热症状并通过健康状况核验的,方可进入大厅。

二、进入大厅后,请服从工作人员引导间隔1.5米排队耐心等候,每个窗口同一时间限一人办理。不得在大厅内随处走动或喧哗吵闹。事项办理完毕后,请迅速离开,避免聚集增加风险。

三、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病毒感染风险,建议优先选择网络、邮寄等方式办理诉讼事务。可通过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htpp://www.hbfy.org/电子法院栏)、湖北移动微法院(通过手机添加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邮寄地址: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外地当事人立案的,可就近选择当地人民法院,采取跨域立案方式立案。

四、为方便当事人带齐资料一次办理到位,同时避免人员聚集,减少等待时间,建议提前拨打诉讼服务中心电话(立案0713-8617073,信访0713-8617034)进行预约登记,咨询办理事项流程及所需资料。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并感谢理解和支持!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5月6日  

文章出处: 黄冈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