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母亲、关爱儿童 黄冈法院在行动

作者: 杨华    发布时间:2017-05-14  访问次数:861

(编审:黄美泽   作者:杨华)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是审判机关应尽职责。黄冈市中院和十个基层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探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黄冈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法律的蓝天,受到各界好评。

正值“母亲节”和“儿童节”来临之季,请随黄小一起来看看咱们黄冈法院法官在各自的审判岗位上,是怎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吧?

【市中院法官下基层多方联动妥善调结一起离婚案件】近日,市中院民一庭法官杨华和张敏在办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冒雨赶往当事人所在的蕲春县横车镇华山村,通过邀请当地基层法庭和村委会干部,共同参与沟通协调工作,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持续数年的涉及妇女和儿童的离婚案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瘫痪母亲无人管   麻城法院法官释法促保障】“谢谢你们,我现在生活有保障了,终于有新家了!”当躺在床上72岁的胡老太接过麻城法院法官递给她的子女赡养费存折时,她激动地说到。5月12日,在母亲节到来之际,麻城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让育有二子三女的胡老太老有所依,晚年生活得到了应有的保障。

【武穴法院运用审判职能   确保儿童伤害案得到赔偿】近日,武穴法院大金法庭成功审结了一起儿童玩耍受到伤害的纠纷案件,案件的送达、开庭,均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儿童特殊身份,促成当事人胡某、卢某和卢某某的家长达成协议,在诉讼中充分地保护了儿童的合法权益,案件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英山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今年1月,英山法院依法向一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申请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杜某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接触陈某及其近亲属,进入陈某现居住房屋。如杜某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有力保证了陈某的人身安全。

 

【红安法院巡回法庭到监狱开庭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丈夫周某某被刑事拘留,妻子诉请离婚。近日,红安法院杏花法庭女法官吴晟、王爱霞,奔赴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看守所开庭,及时安抚周某某的情绪,从亲情、法理等角度入手,劝导周某某正确对待现实,鼓励他勇敢面对生活。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周某某逐渐冷静下来,认识到自己身陷囹圄,带给家庭的只会是伤害,为了妻子以后的生活,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蕲春法官千里南下倾情调处一起抚养费纠纷】4月14日上午,蕲春法院蕲州法庭庭长张卫疆、副庭长江豫军奔赴广州处理一起原告涉两岁多儿童的抚养费纠纷案件,促成被告父母解开心结,同意配合做好儿子的工作,最终,被告不仅对原告合理的增加抚养费用的意见表示同意,还表明将来如果女方及女儿有任何困难,愿竭尽所能帮助。至此,一起抚养费纠纷在法官千里传信、倾情调解下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浠水法院用亲情化解矛盾   保护老母亲的合法权益】“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母亲节即将到来,浠水法院审理了一起赡养案件,原告谢某老太今年已经81岁高龄,育有三儿一女,丈夫早年就已经去世。子女之间因家事产生矛盾,对赡养老人的问题互相扯皮。主审法官“以法庭调解为主导、村组织配合协调”的联动方案,带领工作人员及4名法警一起组成巡回团队,来到张坳口村巡回审判,并分组对四个子女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疏导、劝说,经过审判团队以及村干部整整三个小时的反复劝说,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维护了老母亲的合法权益。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黄冈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