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法院、市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5-10-19 访问次数:774
(文:王林浩)
会议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主要是通过在体制机制层面进行有针对性的顶层设计,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更好地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本轮司法体制改革是一次“伤筋动骨”的根本性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必须进一步强化改革共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
会议强调,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和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规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路径、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地精心推进,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员额制改革,春节前其他各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要严格标准、统筹推进,做到改革和业务“两不误”, 确保人心不散、工作不断、队伍不乱。
会议要求,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总方向不动摇。市委要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市委负总责、政法委具体负责;“两院”要承担起改革主体责任,积极稳妥推进;组织部、编办、财政局、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全力配合,对需要出台的配套政策,要迅速研究、拿出意见。如对“两院”提出的落实干部职级待遇和干部分流“两个愿意”等问题,要参照试点地区做法经验,拿出具体方案。对市法院提出的建立法官公寓等问题,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支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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