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的写作体会:怎样写作获奖论文------应用法学学术论文的创作理念与方法

作者: 杨凯    发布时间:2013-04-18  访问次数:6615


从我的写作体会:怎样写作获奖论文

——应用法学学术论文的创作理念与方法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凯

(2013-04-17)

讲课提纲:

一、解题:论文写作的背景简介

二、思想:论文写作的基本理念

三、实操: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

四、实证:论文写作的选题提示

五、希冀:论文写作的获奖寄语

一、解题:论文写作的背景简介

(一) 从获奖的情况讲起

2001年二等奖(一等奖提名)

2002年二等奖

2003年二等奖

2004年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提名)

2005年二等奖2(一等奖提名)

2006年一等奖、三等奖

2007年优秀奖(行政法学研究、中国社科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同时转摘)

2008年二等奖、三等奖2、优秀奖、全国二十年金奖(全国5人)

2009年未参加(竞争上岗)

2010年三等奖、全省二十年金奖(全省1人)

2011年一等奖

2012年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国中级法院组织奖、全省组织工作先进个人

我与学术讨论会12年的不解之缘

获奖与人生境遇的改变

获奖与思想的蜕变

获奖与能力素养的提高

(二) 讲课巨大压力的缓释与解读

覃院长:领导的希望:王院长:好好带队伍,带出队伍。

余院长:没有讲全,有所保留

刘院长:希望讲课不重复,结合自己获奖的情况谈体会

李华处长:讲一点真经

李萍院长:把你自己单位搞好了,我们区法院没有获得全国先进组织奖。

这一课必须回答巨难的现实问题:

怎样写一等奖获奖论文?

怎样搞好学术论文组织工作?

2004年开始讲了10年的话题怎样创新?

反思:

怎样讲才能有效果?

怎样讲真经?

怎样创新?

怎样倾囊相授?

怎样才有实际效果?

所以注定是讲不好的,注定是失败的,

但命运注定就是个堂吉诃德式的基层草根法官

这么多年坚守和执着的追求

语境

对象

心态

落地

补强

孔子学生一年只有三季的故事

夏虫不可以语冰

(三)备课艰难历程的积累与思辨

持续4个月的准备

二周思考备课

二天跟班调查

艰难的突破思考

战胜自己的心魔------反思、反省、批判

结合研究室工作需要

(四)学术讨论会讲课的背景简介

1、学术讨论会的历史:

25---25年、全省23

2、学术讨论会的风格:

应用法学、学术、实证、实践、理论、法院司法审判

3、价值和地位

最高的平台和载体、队伍建设的最好抓手

4、评奖的方式方法

三级审核、层层盲评、实力比拼、偶然性与必然性、公开出版、接受全社会检验

5、学术讨论会的发展:

开放、兼容、学术平台、更加注重实践性和实用性、更加注重学术范式、更加注重成果转化

(五)推荐阅读:

1、国内法学论文写作方法代表作论文

刘南平:《法学博士论文的“骨髓”和“皮囊”》;

吴玉章《法学博士学位论文:学术与策略之间》;

梁慧星:《论学位论文写作方法》:

谢鹏程:《法学论文写作方法论》:

2、国内法学论文写作方法代表作专著:

陈征楠、朱志昊:《法学研究方法》;法律社;

白建军:《法学实证研究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陈金钊:《法律解释的哲理》;山东人民出版社;

陈金钊:《法律解释学》;《法律方法论》法律社;

3、参考法学核心期刊和杂志报刊

《法律适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

《中国审判》《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国律师》

《当代法官》《西安审判》内刊

《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中国社会科学》《法商研究》

《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高校社科文摘》

《哈佛法学评论》《耶鲁法学评论》

二、思想:论文写作的基本理念

(一)悟性

灵性

从老师讲的学到了什么?

开卷有益

听讲的方法

学者的贡献

智者的贡献

思想的源泉

杭州柳莺宾馆的收获——江伟、陈光中

(三) 热爱

热爱是最好老师

(四) 激情

创作的源泉

(五) 文彩

风格、风采、风韵

(六) 思想

个性展示与体现

(七) 高度

27楼和4楼的区别

视野决定未来

(八) 格局

论文只是智力成果的体现

胸怀——人文关怀精神的体现

(九) 动力

逆境、压力

(十) 价值

意义、贡献

什么是你的贡献?

三、实操: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

(一)、选题

新颖、独特、独到

选题的策略。第一个是跟潮流,第二个是引导潮流。

选题的个性化

1.有研究价值。它是指法学论文题目有学术价值,即有助于法律专业和法学学科的发展。

2.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是指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指导或促进作用。法学论文题目,应当有助于立法司法和教育公民守法,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推动作用。

3.有创新性。它是指该题是前人没有研究过,根据这个题目写出来的法学学术论文,能填补本专业的空白。

4.有深入研究的必要性。它是指自己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的题目虽然有人已经写过,但内容不深刻或不全面,或有疏漏甚至是谬误之处,自己选定的题目,角度比他们更新,写出来的内容有较多的创见和发展。

1、 选题的种类:

远景规划

中期规划

近期规划

远景规划主要是针对长期计划学术研究者而言(比如10)

中期规划主要是3-5年之前学术研究的规划,主要是硕士、博士学位论文。

近期规划主要是课程论文或日常打算写的小篇幅论文的选题(学术讨论会论文)

这三者可有机统一起来。

  2、选题的策略:

  (1)目标:更少投入获能更多收益。

  (2)方法:优选选择一些被学界忽视、但有社会有较大现实意义、可能经过研究而突显出其重要性的课题。

  (3)优选确立小选题。解决现实问题

  3、如何确定有意义的选题:

  (1)、阅读大量文献,了解近年学术研究动态及对其发展趋势作一评估。

  (2)、估计选题在未来的重要性。

3、反复锤炼确定标题:

  有一定的新颖性。

与选题范围相适应。

注意副标题的运用。其使用取决于论文本身有无必要。对于一些小文章或正标题足以概括说明本文主题范围的则不必。

  结构宏大的论文更可能需要副标题作为限制论文涉及的范围、明确论文阐述的对象。

  副标题一般是对正标题范围的进一步缩小。例外情况:兼论什么,其目标不是扩大研究范围,而是考虑到某项内容与主题有密切关系,须顺带给予论述,且这一部分在整个论文中居次要地位,若删去这一部分并不影响论文完整性。

保持适当的谦虚

有的作者的论文标题过于狂妄,超出到实际学术能力。

(二)资料

收集资料与提纲草拟

研究的前沿

实证的前沿

整体的把握

点面的结合

收集法学论文资料的传统方法主要有:

1.自制资料卡片,上面写明资料的题目及简单内容,资料的出处、页码、年、月等;2.自己抄录;3.全部或部分复印;4.剪下自己订阅的报刊上的有关材料,等。在当今信息时代,收集资料的方法可购买有关资料的光盘,可从电脑上查阅或者下载,等等。所收集的材料内容包括:典型事例或案例、有关引文、法律条款、领袖的语录、国家领导人的讲话、历史资料、数字、至理名言或格言、对立观点的论点和论据等。

收集法学论文资料应当注意:1.要全面地收集与自己的论文有关的材料;2.对资料进行整理、分类;3.再选择出写论文所必需的典型资料,以备待用。只有这样,才不会使自己被浩瀚的资料所困扰,甚至被它们搞得头脑发懵,良莠不辨,主次不明。

草拟论文提纲

草拟法学论文提纲,是指在收集到了大量材料的基础上,根据论证论文主题的需要编写和制作该论文结构的框架和体系。实际上,它相当于由序码和词语所组成的一种逻辑图表。制作论文提纲十分必要。这是因为:1.它能促使自己从宏观上对全文进行谋篇布局。由于编制提纲需要对材料进行选择;接着按论证主题的需要,对必用材料的使用按先后顺序进行安排和调整;对不必要的材料忍痛割爱,,因此,这就促使自己对全篇作合理的布局。2.它能使论文的框架视觉化。好的论文提纲能使论文的中心论点、下属论点及论据安排得先后井然有序,层次分明,因而能使自己一看就一目了然,清清楚楚。3.能帮助自己在写作时,按已定的论文框架沿着先后顺序行文和避免重复。由于写作法学学术论文需要比较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完成,有了一份详细的和纲目分明的论文提纲,能使自己按图索骥,流畅成文。

如果没有论文提纲,虽有腹稿,写作起来,由于写作时间较长,在论文写到中间或后半部时可能忘记前半部分已写的内容而又重复写上;或因时间长将应该写上的内容因遗忘而漏写,这样,就必定出现重复或漏写的情况,影响论文的质量。

编制法学论文提纲应当做好两方面的准备:1.确定基本论点,就是确定全文的表达中心。在此之后,再确定下位论点,即阐发基本论点的若干个小的论点。下位论点最好写出论点句子,使其固定下来。确定下位论点时,应根据论证基本论点(上位论点)的需要选用与上位论点逻辑关系最密切、说服力最强的论据。2.选定材料。选定材料,就是选定将要写入论文中的材料。此项工作应从收集到的大量材料中选出最能证明观点(上位论点、下位论点)的材料,并将它们作为立论的依据。这些材料,应当少而精。选择和整理材料应当分清主次。在选定材料的过程中,可采取如下几种办法:把选好的材料按问题分开;将证明每个问题的材料划分为一组;每一组的材料按使用的先后次序排列好。经过对材料作上述整理,又使其与论点连在一起,就便于下一步编制提纲。

编制提纲。要编制一份好的一万字左右的法学学术论文提纲,应当注意三个问题:

1.有合理的项目

一般在法学论文题目之下,编制出两个或三个层次的小项目。例如,写明:第一,题目(中心论点);第二,三至四个分论点(下位论点);第三,一至四个论据。第二和第三项的写法,既可用标题写法,即用简要语言,以标题的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又可用句子的写法,即用一个比较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式把该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两者各有所长,各人可视自己的需要择一。

2.采用有效地编制论文提纲的方法

其方法主要是:

(1)拟定标题,即自己给论文起名字。它要求标题能传内容之神,名副其实,使读者看了一眼便知:论文所概括的全文主要内容。

(2)考虑构篇大小和顺序安排,既考虑全篇从哪几个方面,或按什么顺序展开、阐述基本论点(全文的逻辑结构框架);又逐个安排每个下位论点,再依次考虑每个段的安排,把准备使用的材料按构思的顺序标上序码并排列好,以备行文时使用。

(3)全面、反复地检查提纲,作必要的增、减或调整。

3.编写内容详简适当的论文提纲

提纲分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的内容只包括论文题目、下位论点,详细提纲除此之外还包括论证下位论点的各种证据。一般说来,宜编制详细提纲。因为编制这种提纲,一则能帮助自己全面地进行谋篇布局,二则能帮助自己在写作过程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原创

个性的充分体现

论点的体现

写一篇文章,总是鼓吹一种观点

创造性,即指论文论述的法学问题“发前人所未发”,探求法学中前人没有发现的规律或匡正通说的独创性。

(四)逻辑

文笔的要求与逻辑一致性

辩证法

  文章是写给正常人看的,应该符合正常人的思维方式。

  1、文笔的要求:简洁明快,读来一气呵成,注重突显个人表述方式的个性。可以略有修饰,但不必强求。

  2、逻辑一致性:不前后矛盾、没有逻辑断裂。

  3、实现好的文笔与逻辑一致性的重要途径之一,同学之间互相修订对方的论文。

论文写作也是人生一次宝贵体验。

通过撰写论文,将使自己的理论思维能力步上一个新的台阶,对人生的许多道理也会有豁然开朗之感,对世界观和方法论都会有所改进和提升。法学知识是一种理性知识,它是一种讲道理的有实用价值的知识,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要运用到的知识,所以通过写法学论文获取法学知识,明白法律道理,对人生而言无疑是一种理性升华,人生的真谛由此更加集中地展示出来。

逻辑思维和直觉思维的关系。

  从思维类型看,科学研究(包括论文写作)主要借助于逻辑思维,运用概念、判断、推理以及语言文字表达的方式进行思维操作,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但有时直觉思维(灵感思维)也起作用,甚至重要作用。所谓直觉思维,是指不经过从感性到理性的逻辑思维过程,而是依靠深层的心理体验作用,把埋藏在潜意识中的思维成果调动出来,同显意识中所要解决的问题相沟通,从而使问题得到领悟。其出现有两个条件:一是勤于思索,对问题长久沉思,掌握问题的症结所在;二是富有知识,潜意识中有大量的知识储备[22].法学论文的创作有不同与其他文体创作的显著特征,这就是它非常强调“说理性”。一篇法学论文,就是利用这个平台,在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述说你所理解和把握的法学道理。所以,一篇文章款款写出,实际上就是一串道理,娓娓道来。说道理就是要讲逻辑,不能想当然;讲逻辑,要讲辩证逻辑,而不是形而上学的逻辑;讲辩证逻辑,就是要讲事实根据,而不能凭想象。在法学论文中,每一句话都要有根有据,前后逻辑严密,犹如编织鱼网一样,丝丝入扣,按部就班,不能跳跃式地偷工减料;到最后,就是浑然天成的一篇好文章。前面所述的灵感思维,表现在法学论文中,主要是指观点的形成。在具体写作的过程中,主要采用的是逻辑思维。

  在这里,我要引用一段名人的话深化一下对这个关系的认识。朱光潜在“漫谈说理文”中谈到:实用性与艺术性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实用性的文章也要求产生美感,正如一座房子不但要能住人而且要样式美观一样。打开《昭明文选》、《古文辞类纂》、《经史百家杂钞》等文学选本一看,就可以看出很大一部分归在文学之列的文章都是写写得好的实用性的文章;在西方,柏拉图的对话集,德莫斯特尼斯的演说,普鲁塔克的英雄传,蒙田和培根的论文及以及许多类似的作品都经常列在文学文库里,较著名的文学史也都讨论到历史、传记、书信、报告、批评、政论以至于哲学科学论文之类论著。从此可见,悠久而广泛的传统是不把文学局限在几种类型的框子里的。我认为这个传统是值得继承的,因为它可以使文学更深入现实生活和人民大众,更快地推动语言和一般文化的发展。

  我很相信说理文如果要写好,也还是要动一点情感,要用一点形象思维;对准确、鲜明和生动的要求也适用于说理文。修辞学家们说,在各种文章风格中,有所谓“零度风格”(zero style),就是要纯然可观,不动情感,不动声色,不表现说话人,仿佛也不理睬听众的那么一种风格。据说这种风格宜于用在说理文里。我认为这种论调对于说理文不但是一种歪曲,而且简直是一种侮辱。说理文的目的在于说服,如果能做到感动,那就会更有效地达到说服的效果。作者如果自己没有感动,就绝对不能使读者感动

  (五)结构

  1、学术史回顾。通过学术史回顾,避免重复劳动、提出新意;学术史回顾一般置于文章开头,简要介绍某一主题研究的状态,也可以置于文章中间,视文章需要而定,法无定法是为至法。并简要目前研究存在什么问题,本文将从什么角度解决或论证什么问题。

  2、一篇文章限一个论题。法学论文一般是为了论述一个问题,这与史学研究的特征,即描述一个事实有区别(比如考证性文章)

  3、论证的方式:不拘一格,层层递进。

  4、结尾:“结论”适用于全文经论证得出一个明确结果这样的文章。结语,适用于侧重说明性的法学论文。

(六)精神

法理的闪光点

法律的精神和司法的精髓

法学学术研究的精神与社会责任

  1、学术研究的精神:创新,这是评估一篇论文好坏的主要标准。实现创新的前提:阅读大量文献及前人研究的成果之上,提出言之有据、自圆其说的新观点。

  2、社会责任。法学研究应秉承实现公平、正义的使命,不应成为某一利益集团的代言人,保持道德良心从事研究。

精神与意义:应当认真对待法学论文写作

  撰写论文需要讲求方法,然而方法究竟何在呢?其实,方法就存在于精神之中,存在于浑浑然的意识之流中,存在于对某种人类理智的渴求之中,存在于蓦然回首的一瞬间。换而言之,方法并不具有独立性和自足性,方法实际上就是对内容予以把握后的一种感觉,它存在于诸多内容的拥挤的缝隙中,存在于内容的交互作用中。

  

(七)注释

注释的功能:增强论文的说服力,限制作者随意立论;便利读者据注释查找相关资料。

论文写作时需正确运用引文和加注

一般而言,法学论文中都会或多或少地有引文和加注。对这两个问题,必须知晓。

1.关于引文问题。所谓引文,是指在法学论文写作过程中,由于论证上的需要,引用经典著作或文献中的内容、法律条款或其他内容的原文。引文的作用主要在于增强自己对论题的论证力。引文时应当注意两点:引文在论文中应尽量少而精,切不可求多;引用经典著作、文献资料,不可断章取义,各取所需,而应当按原著的本意引用。引文有两种:第一种是直引,即直接引用经典著作、文献或法律条款中的字、句、段、条、款等,作为论证之根据。直引时应当注意:原则上,直引的内容须与原文相符,不能有任何差异;没有正式公布的文献资料、法律条款、内部文件等内容,一般不得引用。第二种是意引,即对经典文献、法律条款等原文经过作者加工、改写或概括之后引用其主要意思。意引时应当注意:意引写出的内容相对原文应当浓缩;意引的意思必须符合原文的意思,不得篡改或歪曲。法学论文引文的方式,常用段中引文而很少用提行引文。段中引文,是指将引文加写在论文之中。如果是直引,应在引文的首尾字之上加引号;如果是意引,可只在引文前加冒号,也有的不加冒号而加逗号。无论直引或意引,均需注明引文的出处。

在引文问题上,当前有一种很不好的倾向,即有的作者,既不考虑被引之文是不是精典之述,也不管是否与引文能质证相符,而大段大段地引用外国不知名的律师、法官等人的话语,以充自己论文的字数,简直是良莠不分,兼收并蓄。这不仅削弱了论文的论证性,而且使人感到有拼凑文章和外文资料汇编之感。其效果是十分不好的。对此,应当以此为戒。

2.关于加注问题。所谓加注,就是注明出处。其作用在于使编辑和读者知道引文出自何处。加注有四种方法:段中注,即夹注,将引文用括号标明;脚注,即在有引文的页脚注明出处;章、节注,即注在一章一节之后;尾注,即把注附在全文末尾。

(八)实证

实践性实用性指导性

(九)论证

论文对法学学术理论问题具有科学的论证性;

理论高度

理论性,即指论文运用充分占有的材料,经过严密论证将法学中某个或某几个问题“升华”到理论高度,从而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的思辩性。

专业性,即指法学论文对法学学科中的某个或某几个专门问题进行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供法学专家、教授、学者研讨和交流的专业性。

论文起草,就是在已掌握的材料基础上,按照论文提纲的框架,写成一篇法学学术论文初稿。起草,就是狭义上的写作,亦即论证论题。起草在整个写作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主要表现在:1.起草,能把自己欲论证的问题,写成一篇法学学术论文草稿,并使其初步固定下来。2.起草如同“一朝分娩”,能使科研工作草创初成。这比在收集资料、编制提纲那个“十月怀胎”阶段的工作又前进了关键性的一步。

对论题进行充分、有力地论证

所谓论证,就是对论文的中心论点进行说理的证明。古人云:“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做学问和写论文就是要“聚”、要“辨”。“聚”,就是收集资料;“辨”,就是分析、研究、起草的过程,就是提出论点、论据和运用论据进行论证的过程。提出的论点,应当符合正确、严密、鲜明、集中和深刻的要求。提出的论据,应当符合真实、典型、恰当、新鲜的要求。进行论证应当符合讲透道理和使“据”与“证”有机结合起来的要求。

在进行论证过程中,可采用事实论证、事理论证、比较论证和因果论证等形式

1.事实论证。所谓事实论证,就是运用客观事实资料作为论据而展开的论证。它是常用的、简便而又准确的论证方法之一。事实论证过程中,可采用夹叙夹议、纵横并举、点面结合、连续排比、优劣对比、有总有分等方法进行。事实论证的一般要求是:既可以用重大的客观事实、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典型案例等,也可以用平凡的客观事实(如一般事例、案例、数据等);应尽可能选择运用人们知晓的客观事实;事实材料应力求新颖,富有说服力。

2.事理论证。所谓事理论证,是指运用经典著作中的基本原理、生活中的道理、哲理或名言等作为论据展开的论证。事理论证可用一般的事理论证(讲清道理)和引证(引证经典著作中的论述、格言、成语、警句等)两种方法。采用事理论证应当注意做到:思想敏捷,说理透辟;引证的内容准确、典型、恰当和自然,能点石成金。

3.比较论证。所谓比较论证,是将甲事物与乙事物进行比较的一种论证方法。比较论证常用的有类比论证、对比论证和差比论证三种类型。(1)类比论证,是指把本质上有相同或相似点的同类事物进行比较,通过已知的甲事物的某种属性推导出乙事物亦具有这种属性的论证方法。采用类比论证的要求是:用以类比的事物必须同属一类事物;同类事物相比,必须有本质意义上的相同点或相似点。(2)对比论证,是通过对两种对立的事物的对照分析来进行说理的方法。它是人们经常采用的说理的方法之一。对比论证可采用横比和纵比两种。“横比”,就是横向比较,即将相互对立的这种事物与另一种事物或一事物的这一方面与另一方面进行对照比较,以达到分辨是非、褒贬好坏、扬善抑恶的目的。“纵比”,即纵向比较,是通过对某一事物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情形的对比分析,以揭示事物现实与历史的矛盾的论证方法。横比和纵比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对比的着眼点,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在论证社会主义的法律或某种法律的优越性时,可以采用对比论证中的纵比方法。(3)差比论证,是通过具有差异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事物进行比较分析,以论证论题的方法。采用差比论证时应当注意:既看到它们的相同点,又看到它们之间的不同点;在差异比较分析中,着重点放在不同点上;为充分揭示出差异点,应当善于从不同方面去发现差异点。在比较中国法律与外国法律、民法与刑法的差异时,可采用这种论证方法。

4.因果论证。所谓因果论证,是指运用对客观事物本身或客观事物之间因果关系,分析、研究所得到的材料,对论文所确立的论点进行的论证。因果论证可采取并列、层递、转换、推论等方法。(1)并列法,是指运用两个以上各自独立的同类性质的因果分析来证明论点的方法。(2)层递法,是指通过逐层、连续地阐明事物的多方面的因果关系来证明论点的方法。采用此法,通过逐层地阐明因果关系,使人们认识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看到事物的本质。(3)转换法,是指通过阐明事物之间互为因果的关系来证明论点的方法。采用这种论证方法,必须首先弄清从一个角度看,此一事物是因,彼一事物是果;从另一个角度看,彼一事物是因,此一事物是果的这种因也是果,果又是因的复杂关系。(4)推论法,是指凭据因果关系用已知推论出未知来证明论点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应当注意:已知事实与未知事实已有因果关系;推论必须符合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要求。

除了运用上述方法以外,还可以采用逻辑上的演绎法和归纳法。所谓演绎,就是从一般到特殊;所谓归纳,就是从特殊到一般。它们亦是写作法学学术论文中运用证据证明论点的常用方法。

论文写作应注意正确地使用法言法语

法学论文的法言法语,要求具有准确性、抽象性、逻辑性和论辩性。准确性应体现出用词贴切和造句恰当;抽象性应体现在概括、简洁和精要、深刻;逻辑性应体现出合乎逻辑合乎事理,严密有序;论辩性应体现在从正面论述和从反面辩驳两个方面。法学学术论文的法言法语,应用法律专业用语。例如,法的本质、国体、政体、犯罪、犯罪构成、罪责自负、证据确凿、定罪量刑、罪刑相应、畸轻畸重、法人、有独立请求的第三人、自然人、行为能力、责任能力、连带责任、事实婚姻、法定年龄、责任能力,等等。

台湾宋楚瑜在《如何写学术论文》中提出,撰写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有十个步骤:

  1、选择题目;

  2、阅读相关文章;

  3、构思主体与大纲;

  4、搜集参考书与编制书目;

  5、搜集资料,做成笔记;

  6、整理笔记,修正大纲;

  7、撰写初稿;

  8、修正初稿并撰写前言及结论;

  9、补充正文中的注释。

10、修缮完稿

论文起草过程可以采用的两种写作方法

1.一气呵成法。所谓一气呵成法,就是根据已有的材料,按照提纲的先后次序,一鼓作气地、从头至尾把全文写出来。这时,不管在写作过程中发现什么问题,诸如观点不深刻,材料不充实,结构不严谨,以至某些文字不通顺等,一般不作修改,将它们留在全篇初稿完成之后再考虑。采用此法,能使自己思路不中断,集中一切精力和时间将论文的轮廓描绘出来,保证写作的进程。如果在写作过程中为修改或增加观点,考虑如何遣词和造词等停顿下来,就会中断思路,分散精力,妨碍一气呵成。正因为如此,此法是一种最普遍的起草方法,为大多数人所采用。

2.分块合成法。所谓分块合成法,是指作者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先写提纲中自己已考虑得比较成熟的部分,然后写完其余部分,再排列组合成一篇完整论文的方法。采用此法,自己不受提纲中部分与部分之间先后次序的限制,对某一部分认识成熟就写那一部分,然后,再“养精蓄锐”,集中精力“击破”其他相对难度较大、初时考虑还未成熟的部分。上述两种起草方法各有优劣,至于自己采用哪一种,应根据本人的情况决定。

(十)修改

再思考的艰难过程

论文的修改

修改就是改正论文草稿中的缺点或错误。修改是一项艰苦的劳动,古人云:“改章难于造篇”,其理就在于此。正因为如此,法学论文的作者应当把修改当作一项再创造。要有责任心和耐心,决不可有凑合和厌烦情绪。只有有了这种认识,才会有对论文草稿进行反复修改的决心和恒心,才能把论文修改好。

修改有重要意义:1.能更加深刻地反映自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经过修改,能促使自己一次或多次地讨论文中的某个或某几个问题,进行思索,使认识进一步深化。2.能更准确地表达自己对事物的认识。因为,在修改过程中,自己对草稿中的某些字、句、段进行推敲和修改,使论文表达的意思更准确,亦即更准确地表达了自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

修改包括两个内容:1.从内容方面应当考虑修改的是:写作的目的是否表达清楚;基本论点是否明确;下位论点与中心论点是否“合拍”;论据是否充分、有力。2.从形式方面应当考虑:题目是否简明、贴切;论证是否深刻;详略是否得当;结构是否严谨;文字表达是否准确;文面是否合格。

修改的具体方法是:增、减、删、换、移。为了提高修改质量,还应当采用如下方法进行再修改:搁置一段时间再修改;深入调查研究之后再修改;查阅有关资料后再修改;听取同行意见后再修改。

四、实证:论文写作的选题提示

陈旧的论题如何加上新意

全国法院第二十五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选题参考范围

(作者可在本届学术讨论会主题范围内参考下述题目自拟题目)

1.审判权的性质、结构及功能研究

司法权运行机制问题

科层结构与审判权的冲突

2.独立审判问题研究

检察权、网络舆论、党委领导

3.公正行使审判权研究

司法公正的内涵及其实现

4.审判组织运行机制研究

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庭务会、审判长联席会议、

独任审判、简易程序、小额速裁、

5.法律解释规则研究

法律的人文解释

法律的历史解释

法律的文化解释

6.司法惩戒与司法职业保障研究

纪检监察制度

法官职业耗竭问题

法官的职业尊严在哪里?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业尊严

法官职业保障问题

7.刑事诉讼法实施研究

8.民事诉讼法实施研究

9.诉讼证据制度相关问题研究

10.执行程序中执行权与审判权关系研究

11强制拍卖制度研究

重庆模式、武汉模式、淘宝网

12.环境司法保护制度研究

案例体现的理论问题

缺乏案例和实证

13.行政与民事、刑事交叉案件审理研究

民事目的的交叉的审判方向问题

渎职犯罪的线索问题

14.审判权滥用的防止与规制

检察监督、法律监督、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抗诉

办理的流程与规制

审判权与律师辩护权

15.行政审判制度改革研究

简易审

简易程序

管辖制度

诉权保护

诉讼的整体安全

二审开庭的必要性

行政首长出庭制度

白皮书制度

协商对话机制

调解制度的现实性

16.行政职权的审查制度研究

17.行政程序司法审查研究

18.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研究

19.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化研究

20.行政不作为司法审查研究

21.行政审判机构改革研究

行政审判的合议庭制度

22.行政许可法实施研究

23.行政处罚法实施研究

24.行政强制法实施研究

25.国家赔偿法实施研究

26.行政复议法修改研究

对接问题

27.行政合同司法审查研究

28.行政裁决司法审查研究

五、希冀:论文写作的获奖寄语

三句话:

1、 信心、恒心、慧心

2、 功夫在诗外、题外有真题

3、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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