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报道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市中院董爱华同志的先进事迹
央视网报道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市中院董爱华同志的
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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铮铮铁骨著华章
来源:华人网络电视 时间:
——记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董爱华
董爱华,男,53岁,中共党员,三级高级法官,现任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机关党委书记,湖北省工会十一大代表。他工作几十年如一日,时时、事事、处处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党的事业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表现出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出色地完成了党组织交给他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近几年来,他分管和主抓的党建、文明创建、保密、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会等工作,多次被省、市有关部门评为先进。其个人先后20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荣立二、三等功各一次。其先进事迹在《治安纵横》头版,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东方之子》、《中国当代改革者》、《今日辉煌》、《民族脊梁》等专著中刊载。
一个与厄运抗争的强者
董爱华同志曾经有一个极其聪明的儿子,可就在98年底,当他的爱子董佳义刚满14岁时,白血病恶魔就无情的夺去了孩子稚嫩的生命。中年丧子的沉重打击,对于任何人都是灭顶之灾。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也查出患有“恶性淋巴瘤”,全身淋巴结肿大,做了两次手术。妻子也因患胆结石、卵巢囊肿需要手术住进了医院……。丧子的巨大悲痛、夫妻双双病倒,彼情彼境几乎使他们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妻子整天以泪洗面,买来安眠药藏在身边随时准备了结生命……。后来,组织上为照顾他,将他调到市法院任工会主席。他擦干眼泪、拖着病躯,将痛苦与悲伤埋在心头,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这一干就是13年……。
一个务实的优秀党务工作者
调到市法院后,董爱华先是被推选为机关党总支副书记,设立机关党委后,他担任工会主席兼机关党委副书记。2006年6月,他因工作出色、成绩显著被提拔为党组成员,并兼任机关党委书记。这期间,作为机关党务工作“领头人”,他吃尽千辛万苦、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努力出色地作好机关党务工作。一是广泛开展与干警谈心交心活动,主动与党员干部交朋友,积极了解大家的思想动态。二是“抓两头”带中间,在党员中挖掘典型、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将党务工作重点放在基层,通过着重加强支部建设,充分发挥组织资源优势,凝聚组织力量,构建了“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党旗红在院上”的良好格局。四是始终把推动干警廉洁办案、公平公正执法作为法院党务工作的落脚点,以党组织为依托,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先后组织机关全体党委委员、支部书记到韶山、红安等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深化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组织开展了“我为党旗添光彩”演讲比赛、全市法院系统“天平杯”篮球比赛、“金色天平杯”文艺汇演、“创优杯”羽毛球、乒乓球比赛等,还邀请了书法家进机关为全体军转干部送字画、送对联、送艺术品等。组织全体党员向灾区捐款捐物,并深入基层、走村串户、访贫问苦,开展结对帮扶,仅英山三水田村和凉亭村,就组织党员分别捐款17000和13000余元、衣物500余件。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建立了机关图书室,通过组织开展读书、征文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学习理念,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各项活动的开展使机关党建工作更生动、更活泼、更扎实、更具体、更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得到了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警的重视、认同和支持,实现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
一个勇于开拓的“大管家”
董爱华除了抓工会、机关党务工作外,还分管了机关管理、计划生育、司法行政、法庭建设、文明创建、扶贫住队、国家赔偿等工作。他所承担、分管的工作点多、面广、琐碎、复杂,特别是机关管理担负着全院的后勤管理、财务开支、来客接待、车辆运转、会议安排、档案保密、文书处理等工作。在管理机关的五年多的时间里,他创造性地实行统一车辆管理、统一维修、统一加油、统一派车、统一来客接待、统一招待标准、统一购置办公设备、统一报帐、统一签批等“九统一”的工作格局,努力开源节流,使法院彻底走出了债务缠身的尴尬局面,装备建设也有了飞跃发展。在他这个“大管家”的精细化管理和不懈努力下,法院还清理了历史债务1900余万元,还清了干警集资款500多万元;新购车辆20多台,添置电脑110多台,空调100多部,法院的办公办案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干警的福利待遇也有了大幅度提高!
一个不怕得罪人的耿直人
在工作中,董爱华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他常对同志们讲,该开支的钱一分不能省,但该节约的一滴水、一度电也不能浪费,不该花的冤枉钱绝对不能开支。院里曾用国债资金建设了一个固定刑场,干警们对个别人在基建过程中大手大脚乱开支有意见,他不顾领导打招呼、他人威胁,从黄石请来审计专家,严格按照规定对资金使用进行审计,审出问题资金49万多,导致有人威胁要拉着他一起跳楼寻死……。
一个不谋私利的苦行僧
董爱华担任院领导以后,身上的担子重了,工作压力大了,面临的诱惑也多了。但他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一条铁的原则,那就是他常说的:“宁做苦行僧,永不谋私利!”。从管理机关以来,他审批、签字报销的票据每年成千上万,划转的资金(案件标的款)甚至上亿,但他拒吃请、拒贿赂、拒诱惑无数,没有乱报一分钱发票,没有照顾自己亲戚朋友做一笔生意。一个弟弟和三个妹妹都没有工作,对他的埋怨、指责声不断,他也没有安排任何一个亲属到法院工作和插手任何一项工程,始终做到了不被声名所累、不为金钱所动、不为酒色财气所迷。
一个勤于思考的思想者
作为一个党务工作者对加强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他有着许多深刻的思考与探索;作为一个高级法官,他对许多法律前沿、疑难问题有着许多独特的见解。如他主张的取消免诉制度得到了实施;主张的取消“管制刑”刑种引起了法学专家们的高度重视;主张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开全省先河;主张兑现“法律白条”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相关理论文章被媒体、报刊采用。总之,他是一个勤奋而又敏锐的思想者,他在思考、在探索、在追求,在不停地奋斗……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无论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他始终是一个自强不息的攀登者。他在不断地挑战自我、上下求索的同时,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永葆党员本色,坦然面对人生的进退取舍,淡然面对功名利禄,力求在有限的舞台上演唱尽可能精彩的节目,在有限的生命中去实现无限的人生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