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熊晓明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作者: 饶桂芳 胡美琴 发布时间:2017-05-23 访问次数: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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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黄美泽 作者:饶桂芳 胡美琴)5月23日上午十点,在市中院第四审判庭,党组成员、副院长熊晓明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胡美琴、郑蕾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上海某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湖北麻城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上海某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麻城亚太生物发电厂项目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开庭前,熊晓明与合议庭成员仔细审阅全部案卷材料,确定庭审重点,制定了详细庭审提纲。庭审中,他精准把握庭审节奏,有条不紊地进行法庭调查,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多个环节。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既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又维护了法律权威。
随着司法改革向纵深推进,市中院入额院长、副院长担任主审法官,亲自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已经成为常态。通过入额院长、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亲自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不仅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而且充分发挥其作为“精英法官”的作用,有利于及时发现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审判管理,促进审判质效的提高和法官队伍专业水平的提升。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黄冈市中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