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被告诉讼权利 奔波千里赴京开庭

作者: 张艺馨    发布时间:2018-11-01  访问次数: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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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10月25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温榆河法庭第九审判庭内,黄冈中院主审法官胡美琴敲响法槌,对原告王某与被告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异地审理。

2016年11月至12月期间,原告王某先后分十次向被告高某名下的中信银行卡转账共计人民币9168万元。借款到期后,被告高某未还款,原告王某遂诉至黄冈中院。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正式开庭时,被告高某未到庭参加诉讼。后经调查得知,高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于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该案主审法官胡美琴主动联系了审理高某涉嫌刑事案件的主审法官,详细了解高某近况,为保护高某的诉讼权利,胡美琴决定异地开庭审理此案。

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异地开庭的相关程序顺利推进。10月24日,黄冈中院民二庭的法官们在结束两个案件的庭审后,立即马不停蹄赶赴北京。

10月25日上午9:00,合议庭一行四人到达北京市朝阳区温榆河法庭,开庭前,合议庭向高某明确告知了相关民事诉讼权利,释法明理后向高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在征得高某的同意后,敲响了异地开庭审理的法槌。

 

编辑: hgszy
文章出处: 黄冈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