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巡回审判暨专业化合议庭工作推进研讨会在罗田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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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陈文雯 文/图:刘小成 王霄)9月13日至14日上午,市中院第一巡回审判法庭暨专业化合议庭赴罗田就近审理了上诉人陈义言、陈汉珍、陈焰枝与被上诉人陈燕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三案,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熊晓明,市中院民一庭、龙感湖法庭及罗田法院、英山法院、浠水法院、红安法院、团风法院的部分法官观摩了庭审活动。
14日下午的研讨会上,参加庭审观摩的法官在罗田法院就市中院起草的《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指导意见(一)》进行了讨论,并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中涉及的11项赔偿费用的适用标准问题达成了广泛共识。罗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福东参加了研讨会。
与会法官一致认为,市中院组织的巡回审判活动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巡回审判活动能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切实方便当事人,减轻当事人诉累,还能起到较好的法制宣传作用。对于市中院组织的研讨会,大家纷纷点赞,此举能够统一两级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的适用标准,扩大共识、减少分歧,大幅减少上诉率、申诉率,希望市中院能定期举办类似研讨会。
胡福东首先对市中院巡回审判暨专业化合议庭工作推进研讨会在罗田县人民法院召开表示感谢,他认为这个会议是顺应入额法官的要求,是落实中院五年发展纲要中的市县两级法院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是点训活动的延伸,研讨会的开展,将对全市两级法院的审判质效有较大的提高。
熊晓明表示,此次巡回审判暨专业化合议庭工作推进研讨会的胜利召开得到了罗田县等基层法院的大力支持,是全体与会法官共同努力的结果,研讨会形式好,反响好,成果丰硕,今后市中院将定期举办类似活动,不断推动巡回审判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加强对类案共性问题的研讨,规范、统一相关案件的裁判尺度,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质效,推进全市两级法院审判质效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