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违法信访,依法理性维权
作者: 王杏元 发布时间:2018-10-23 访问次数:489
(编审:陈文雯 文:王杏元)日前,黄冈中院对信访人陈某进行了训诫。
信访人陈某曾数次到黄冈中院信访接待大厅进行信访,其在信访过程中曾多次辱骂法院工作人员及接访法官,严重扰乱法院信访工作秩序。10月19日,陈某再次发短信咒骂黄冈中院工作人员,黄冈中院立即公开对其进行了训诫,并告知若再有类似违法信访的行为,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据悉,2017年3月,黄冈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规定恐吓、威胁、侮辱、谩骂、殴打信访接待人员属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信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但信访人应采取理性的方式,通过合法的程序表达诉求。
编辑: hgszy
文章出处: 黄冈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