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四个强化”高度重视特赦工作

作者: 管小华 严明    发布时间:2019-07-24  访问次数:6653

为严格依法做好特赦实施工作,确保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黄冈中院“四个强化”高度重视特赦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学习讨论,深刻认识这次特赦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社会意义、国际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上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准确把握特赦令、特赦决定精神、特赦适用范围,严格把握特赦实体条件,确保每一份特赦裁定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了特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特赦工作的督促、内外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预案,顺排工序、倒排工期,严格把握特赦案件时间节点要求,确保特赦工作整体推进。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全市特赦案件质量,对照实施方案和工作预案进行督促检查,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和相关制度规范,杜绝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加大特赦宣传力度,着重围绕特赦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法律依据、主要内容、社会反响等,在官方微信、微博、网站同步进行宣传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是强化整体合力,加强沟通协调。联合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局、黄州监狱召开特赦工作联席会,统一思想认识,分析存在问题,充分认识“四大意义”,切实把握“六项原则”,明确“各机关职责”,确保优质高效完成特赦工作任务。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