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石松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法院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的情况
贾石松表示,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法治黄冈、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行政审判工作取得新进展。自2013年5月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以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840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1437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403件。仅2015年元至10月份,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753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554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99件。
贾石松指出,为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全市法院自觉加强学习宣传和探索实践。通过领导带头学、邀请专家辅导学、业务骨干领学以及院长开示范庭等形式,引导全体干警转变行政审判司法理念,强化诉权保护意识。不断摸索总结行政审判规律,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取得了案外干预减少、原告胜诉率上升和群众打行政官司信心提升的“一减两升”效果。浠水法院行政庭被省高院评为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先进试点单位。全国人大内司委、省高院以及武汉铁路中院、宜昌中院先后到黄冈考察。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大行政诉讼法宣传力度。先后到行政机关讲授行政法知识60余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3次。浠水法院发放《行政诉讼指南》1000余份,《行政诉讼法》单行本1500多本。市中院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通报了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以及4起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试点法院开展巡回审判121次,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贾石松指出,全市法院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切实做到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针对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坚持规范立案,切实保护诉权。对依法应该受理的行政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坚决不予登记立案,坚决制止违法滥诉。坚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显著提高,有效解决“告官不见官”的问题。坚持合法性司法审查,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经审查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而被判决撤销、确认违法、判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有115件;认定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有效而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或作其他处理的有112件。对行政机关申请的涉及自然资源、计划生育、土地规划、城建、农业等方面的非诉执行案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有667件。已审结的一审案件中,全市法院实体裁判率达60%以上。同时,积极做好协调和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行政补偿及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依法适用调解。
贾石松指出,为确保公正高效审判,全市法院通过建立办案质量监管机制、审判业务督导机制、审判工作协调机制以及审判程序公开机制等,不断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2015年元至10月,中院已审结一审案件85件,上诉10件,无发回重审和重大改判。中院审理的二审案件119件,改判7件,无发回重审。
针对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问题,贾石松要求,一是加大行政诉讼法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不断增进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帮助克服各种非法干扰,为行政审判工作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二是畅通行政案件立案渠道,依法保障群众诉权,扎实推进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探索推进裁执分离改革,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的突出问题。三是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社会合力。四是促进行政机关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促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五是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行政审判队伍庭审驾驭、证据判断、适用法律、文书写作和组织协调、做群众工作及抵御诱惑、抗拒干扰等各方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