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向“四化”转型

作者: 靖凡    发布时间:2017-04-23  访问次数:2664

(编审:张瑾 作者:靖凡)今年以来,黄冈中院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审判管理理念、健全审判管理机制、强化审判管理措施、加强审判管理考核,推动“审判管理工作规范和转型”,形成了“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考评规范、奖惩严格”的管理体系,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提高司法公信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创新理念,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向高效化转型。把审判执行工作视作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一切工作紧紧围绕提升案件质效来开展;重点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规范审判权行使,全面强化审判管理、立案管理、执行管理;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按照“机构精简是基础、职能优化是关键”的原则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非审判业务内设机构整合为审务办、院务办、党务办。创新构建出以审判执行工作为“核心点”,审判管理、立案管理、执行管理为“支撑角”,审务办、院务办、党务办协调配合为“同心圆”的“点角圆”管理体系,使全院各部门职权责任进一步明确、职能关系进一步厘清、协调配合进一步密切,审判管理工作向高效化转型。

二是健全机制,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转型。围绕黄冈法院《五年发展规划纲要》已出台相关配套制度37项,其中20余项涉及审判执行工作。如《诉讼服务规范流程》对外进一步丰富了为民措施、规范了服务行为,对内确立了“一口三线”的案件分流模式,即所有案件从诉讼服务中心一个窗口进入,而后依据不同情况分流至审判线、审监线、信访线;《巡回法庭专业化改革实施方案》打造了“流动的培训机构”,促进裁判尺度统一;《执行全域联动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强化了法院与地方相关部门之间、上下级法院之间、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联动,转变传统的“单兵作战”执行方式,着力提升案件执结率;《案件质量管理工作规范》以案件质效正向标准为导向、负向情形为防控、流程管理为依托、责任追究为约束,进一步规范了审判权行使。这些制度的建立,形成了“全位运行、全程管理、全域监督”制度体系,审判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转型。

三是强化措施,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向精细化转型。依托信息化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充分运用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定期检测、通报全市两级法院案件数据质量,并根据不同情况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充分挖掘审判执行数据信息,定期分析、研判全市两级法院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加强审判研究、类案指导、个案督办,管控审判风险,合理评价审判业绩。建立常态化案件评查机制,对已结案件实行季评查和抽查制度,对已生效裁判文书实行月抽查制度。组织开展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专项评查活动,通过自查、交叉查、统一评查等方式,逐案查找2016年度全市两级法院544件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的原因。注重评查成果的转化,针对查摆出的薄弱环节,提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将监管案件质效的关口由案后前移到立案、审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审判管理工作向精细化转型。

四是加强考核,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转型。结合司法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和工作实际,按照科学量化、公平公正、便于操作、全员考评、奖优罚劣、促进工作的原则,出台了《绩效考评工作规范》,针对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类拟定了科学量化的考评指数,精准考核各类人员。充分发挥考评机制的引导激励作用,加强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干警评先评优、核算奖金,法官绩效评定、员额进退,干部晋职晋级、交流重用的基础依据和重要参考,形成了以实绩论英雄、凭德才用干部的鲜明导向,激励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审判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转型。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黄冈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