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经济腾飞助力
——麻城市人民法院服务经济建设纪实
为经济腾飞助力
——麻城市人民法院服务经济建设纪实
黄冈新闻网(黄冈日报)记者吴爱春 瞿慧一
“麻城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离不开法院的主动作为,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保障。”4月13日,麻城三环汽门驱动有限公司总经理丁周炎代表在麻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的一席话,引起了与会者共鸣。
紧盯社会发展总航标,服务经济建设主战场。麻城市法院主动把法院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部署,开展能动司法,积极履行职能,为花城经济腾飞蓄足正能量。
开启涉企案件“绿色通道”
麻城市大帆汽配有限公司是只有10年历史的本土企业,如今已成长为麻城市龙头企业,拥有数亿资产。公司总经理宁大勇坦言:“公司发展速度快,法院可是帮了大忙。”
2006年,大帆汽配有限公司正值投资建新厂、扩大经营规模的关键时期,资金紧张,黄石某公司下欠200余万元货款又无法收回。麻城市法院民二庭受理案件后,立即组织办案人员多次到黄石、江苏等地了解被告的经营情况。在得知被告无力支付货款后,他们并没有放弃,而是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到被告的上级公司与被告有责任关联,追加被告上级公司为共同被告。被告上级公司为上市公司,在法院多次调解下,该公司主动为被告履行欠款200余万元。这笔欠款的及时追回对大帆汽配有限公司来说,真是雪中送炭。
2011年,时逢全球金融危机,上海一公司下欠大帆汽配有限公司货款150万元,被告因资金困难,欠债很多,面临破产。麻城法院办案人员及时赶赴上海,对被告库存产品进行查封、扣押,并通过做通被告工作,使大帆汽配有限公司与被告双方达成以货抵款协议,挽回损失150万元。
大帆汽配有限公司的个案只是麻城市法院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一个缩影。该院为企业申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努力做到“四快”,即快审、快立、快办、快结。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运用政策考量、利益平衡、柔性执法等司法手段,创造性地适用法律,在合法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权益。
麻城市人民法院致力于营造司法“暖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构建常态化服务大局机制。2010年,出台了《服务和保障“试验区”建设十条意见》,承诺优化平安祥和、诚实守信、依法办事、敢为人先、便捷高效、公平正义等十大发展环境。为助推企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2012年,该院又制定出台《服务企业十条意见》,建立法院联系企业制度,对涉企业案件坚持多做调解工作,慎用财产保全措施。班子成员通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经常主动深入到各园区企业调研,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建立金融行业巡回审判点
宽广的通衢大道上车行如梭,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一排排标准厂房连片成行……麻城市经济发展区近年来的发展变化令人叹为观止,企业纷纷落户,给该市经济腾飞插上了有力的翅膀。
然而,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企业转型升级难、融资难,与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冲突,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深层次体制矛盾等问题,不断通过诉讼的形式反映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来。为此,麻城市法院竭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推动企业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中健康发展。
去年7月20日,麻城市金融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法院驻金融机构巡回审判点成立。该审判点的建立,在全省尚属首例。审判点的建立,是麻城法院积极创新审判方式、延伸审判服务功能、能动司法的有力举措,为构建安全的、良好的金融借贷关系作出有益的尝试。在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时处置金融纠纷、充分利用诉调对接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提高诉讼效率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真正体现了“为人民司法”的宗旨。
“从申诉到调解结案不到10天的功夫,效率真高。”一家民营中小企业的老总对人民法院驻金融机构巡回审判点和金融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竖起了大拇指,感谢其帮助公司圆满调解了一起金融纠纷。事实证明,两个机构运转后,极大地缩减金融机构涉诉案件的纠纷调解与执结程序,提高调处效率,加快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步伐,提升到期贷款收回率,有效促进金融维权和业务发展,进一步改善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和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据了解,自建立以来,共受理申请调解的借款合同纠纷26件,已结26件,总标的额为406.5万元。
担当企业成长法律顾问
麻城正东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麻城市人民法院法官在走访调查过程中,建议其申请技术专利,从法律的角度讲解了如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该企业吸取了建议,积极申请专利,倒角和段差两用同心度研磨机等9项专利获得了国家专利。
据该院民二庭负责人介绍,民二庭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对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两抢一盗”严厉打击。对涉及企业的案件,多做调解工作,把企业损失降到最小。对上门来咨询的企业做到“一张笑脸、一杯茶、一个凳子”。除此之外,变“坐堂办案”为主动上门服务,定期上门服务,开展座谈了解情况,帮助企业规避风险,维护知识产权,普及法律知识。
麻城市人民法院由于扎实开展工作,赞扬和荣誉接踵而至,2010年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2010年被省高院表彰为“审判管理先进单位”、2011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先后被黄冈市委表彰为“三万”活动先进单位、综治工作先进单位、麻城市委表彰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转自2013年04月24日《黄冈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