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调研督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作者: 张瑾、黄美泽    发布时间:2017-07-28  访问次数:3311


图一: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黄冈片区调研督察座谈会全景

图二: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作重要讲话

图三:黄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作汇报

图四:黄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勇作汇报

图五:鄂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旗作汇报

图六: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作汇报

图七:黄冈示范基层法院院长作汇报

(张瑾、黄美泽)7月26日下午,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到黄冈调研督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并在英山县主持召开调研督察座谈会(片会),听取黄石、鄂州、黄冈、咸宁中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信息化建设和今年上半年其他方面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征求对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应用以及做好法院其他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麻城市、浠水县、蕲春县法院简要汇报了关于内设机构、全员绩效考核和院庭一体化改革的工作情况。

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后,李静院长对四个中院的司法体制改革、信息化建设以及今年上半年其他方面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表示,各法院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方面,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富有成效,取得了宝贵经验。下一步,各法院要认真总结研究,相互学习借鉴,继续探索创新,加大推进力度,实现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协调发展。

李静院长强调,司法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分别在贵阳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司法体制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李静院长强调,贯彻落实好“贵阳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紧盯改革目标。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省法院认真落实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的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有了良好基础。但是客观地看,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一些具体问题也在不断显现,有些问题的解决还需要下大功夫,大家在座谈中也谈到了面临的一些问题和建议。面对难啃的“硬骨头”,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咬定改革目标不动摇,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克难奋进,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方式破解改革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落实。要坚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司法公信是否提升为最终检验标准,通过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效率、促进公正高效司法,让人民群众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要认真做好法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改革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快构建以法官为核心、以审判业务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鼓励中、基层法院根据案件数量和人员情况,灵活组建不同配比模式的审判团队,实现人员配置最优化、办案效能最大化;落实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坚持有序放权和强化监管相统一,通过改革文书签发、明确权力清单等措施,实现“谁办案、谁负责”;推动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和法官职业保障政策,完善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挂钩的绩效奖金分配方法,激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一线。重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着眼于推进庭审实质化,在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方面下功夫,切实提高出庭作证率,逐步提高当庭宣判率;认真学习借鉴上海、贵州的改革经验,探索制定操作性强、可数据化和模型化的统一证据标准,减少司法任意性,规范司法裁量权。探索开展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试点法院要根据改革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坚持综合机构和业务机构同步改,机构精简和职能优化相结合,形成科学高效的内部管理体制,为在全省法院推开积累经验。三是要强化科技支撑。法院各项工作都离不开现代科技的支撑和保障。全省法院要深刻认识信息化建设对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创新发展的革命性意义,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强化科技应用意识,围绕“智慧法院”建设目标,创新性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助推执法办案、支撑司法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全面构建传统人力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要做好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基础性信息化系统由省高院统一研发,加强各类应用系统的集成,做到信息互联互通;中、基层法院既要加大信息化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促进信息技术与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融合,又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建议,使信息化建设项目真正能够满足基层的司法实践需求。

黄石中院院长刘勇、鄂州中院院长陈旗、黄冈中院院长肖笛、咸宁中院院长刘太平出席会议,省高院办公室、研究室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黄冈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黄冈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