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庭审直播、经典案例相继在全国、全省获奖
作者: 陈新明 发布时间:2019-05-21 访问次数: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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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最高院和省高院获悉,我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熊晓明担任审判长,胡美琴、郑蕾作为合议庭成员的(2017)鄂11民终1852号案件庭审,荣获首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行政、国家赔偿案件审判团队王爱国法官承办,杨静、陈军作为合议庭成员的(2018)鄂11行赔初7号行政赔偿一案,入选全省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17)鄂11民终1852号居间合同纠纷案件庭审,评委点评主要有四个亮点:一是庭审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庭审效率高,庭审程序环节完整,衔接流畅,内容充实,程序合法。二是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相互沟通,审理思路清晰;审判长庭审语言规范,表意明确,庭审驾驭能力强。三是争议焦点归纳准确,引导当事人围绕焦点发表意见,对当事人无谓的发言及时追问并制止,法官发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效果明显。四是庭审过程中考虑到手术初愈的当事人身体状况,主动询问是否需要休息,既体现出法庭的程序性和严肃性,又体现出法庭的人性关怀。
(2018)鄂11行赔初7号武穴市某牲猪养殖场诉武穴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件,系2016年5月黄冈市开展黄冈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雷霆行动”--畜牧业绿色发展暨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后发生的典型案例,是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具体实践。被告武穴市人民政府从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角度考虑,依法关停原告养殖场并给予相应补偿,其履责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合法的环保行政执法活动,为今后此类判决提供了有益借鉴,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专家点评本案一方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另一方面防止出现“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局面;本案坚持民事补偿和行政处罚并行的原则,法律关系清晰,处罚得当。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