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研究
全市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研究
市中院刑一庭课题组
近年来,我市的毒品犯罪呈明显上升的态势。毒品犯罪是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不仅直接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还会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威胁,白色瘟疫的蔓延,不但会毁掉一个小家庭,而且会影响整个中华民族。本文以黄冈市近几年来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情况为基础,剖析毒品犯罪成因及审理环节中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和对策,从而为促进毒品案件的审判工作,最终有效地遏制毒品的蔓延提供参考。
一、我市审结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
2007年1月至2011年12月,我市法院毒品案件共收案106件,168人。结案106件,判决143人,其中判处死刑15人(包括死缓12人),无期徒刑11人,十年以上57人,三到十年77人,三年以下10人。其中2007年毒品犯罪22件26人,涉案毒品181.06克;2008年9件10人,涉案毒品247.74克;2009年19件51人,涉案毒品6164.14克;2010年25件28人,涉案毒品686.058克;2011年31件53人,涉案8282.7克。从案件类型来看,近年来审结了制造、贩卖、走私、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案件,无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从涉案的毒品类型看,涉及有海洛因、冰毒(含麻古)、麻果、K粉及其他新类型毒品,其中麻果的比例最高。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有贩卖5000克以上麻果的特、大案要案,被告人的身份多为无业人员,主要集中在30-45周岁的成年男性。
二、我市辖区审理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及成因
(一)从我市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的统计数据看,毒品犯罪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2008年之后出现了一个小幅度的增长态势,犯罪案件数量和人数都一定幅度的增长,且案件数量在上升,犯罪年龄层次却在下降。
2、犯罪涉及的毒品种类从以前的海洛因,扩展到麻果、冰毒(含麻古)、k粉、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种类。
3、就我市贩卖毒品区域特点来分析,贫困县域、山区涉毒的案件较为少量,经济较发达的黄州区、人口多的蕲春县以及与外省相隔较近且交通便利的麻城市、武穴市涉毒案件比较多。
4、犯罪的手段隐蔽性大大增强,随着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犯罪分子反侦察的能力也不断提高,交易点的多元化,由于公安机关加大了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和整治力度,贩毒、吸毒人员将交易的场所转向了茶座、会所、棋牌室、宾馆,出现了为防止查处而在家中、宾馆吸毒的现象,增加了防范的难度。
5、年龄构成逐步年轻化,从40岁逐步向30岁左右发展,许多被告人大多数以贩养吸。80%的案件被告人长期频繁贩毒,靠贩毒生活供自己吸食毒品。
6、重复犯罪率高,80%的毒品犯罪的被告人都有多次毒品交易的犯罪的事实,情节恶劣。
7、毒品犯罪作案隐蔽,公安机关的打击难度较大。毒品交易往往交易速度快,场所隐蔽,由于毒贩每次交易的量少,吸毒者拿到毒品后往往马上吸食,为公安机关抓获毒品犯罪和深挖毒品犯罪团体带来困难。
(二)就毒品犯罪的成因来分析,有以下几点:
1、涉案人员对于冰毒、麻果等新型毒品的危害认识不足,特别是一些年轻人错误的认为吸食冰毒不会成瘾,甚至在举办生日宴会或者同学聚会时购买冰毒集体吸食,并没有认为有什么不妥,反而认为是一种时尚。
2、巨大的毒品市场和高额的利润诱惑,使贩毒人员铤而走险,导致贩毒犯罪屡禁不止。
3、以贩养吸现象普遍存在,高额毒资支出对吸毒人员来说是难以承受的,为了能维持毒品的需求量,大部分吸毒人员铤而走险以贩毒获取巨额利润,以贩养吸。
4、不良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吸毒、贩毒人员呈低龄化趋势,相当一部分与家庭环境有关。此外,相当一部分年轻人相互攀比,将吸食毒品作为高级享受,或者是为了扩大营销网络,以高额回报作为诱饵,诱导朋友加入吸毒的行列。
5、毒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不够,主要是侦破、起诉不够。毒品犯罪打击困难主要是收集证据难,贩毒分子一对一交易,口供成为主要证据,且不易突破。
三、在毒品案件审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
(一)证据种类和数量有限。
取证难、采证难和定证难已成为打击毒品犯罪的重点问题。毒品因吸食、注射而灭失,且无明显被害人,在物证的取得和印证上显得十分困难。由于诱惑侦查抓获的当场性,很多案件事实明了,使得公安机关忽略了对证据的巩固和调取。因犯罪嫌疑人翻供而使证据成为孤证的情形发生时,由于证据的调取不及时无法重新或补充获取,使得证据薄弱,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增加了难度。司法实践中,毒品犯罪案件的毒品交易数量经由捕、诉、判三个环节下来,在确认数量上锐减的情况非常突出,使得对毒品犯罪的打击效果受到严重影响。
(二)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手段局限。
贩卖毒品犯罪有其天然的隐蔽性和群体性,公安机关难以在巡查等工作中发现犯罪线索,因此“诱惑侦查”的手段在打击贩卖毒品犯罪中广泛应用。公安机关过度依赖于以吸抓贩、抓现行犯,而与之矛盾的是特情人员的建立受到严格限制,“诱惑侦查”的合法性以及所获证据的转化等问题法律尚未明确,致使查处毒品犯罪的难度越来越大。另外,毒品犯罪具有流动性、跨区域性等特性,而目前公安机关大多仍然沿用传统的侦查模式,情报网络和信息共享没有有效形成,案件侦破难度加大。
四、对遏制毒品犯罪的对策建议
遏制毒品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有效遏制毒品犯罪,必须在始终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政策、经济、教育、道德、民俗和宗教等多种手段,进行全面、持久的综合治理。
(一)进一步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
建立堵源截流、查缉毒品的网络,依托治安防控体系,在交通要道、运行中的交通工具上形成全天候的堵截防线和查缉网络,尽可能的把毒品拒之于外;充分运用公开和秘密的手段,多渠道、多层次收集毒品犯罪情报线索,认真分析研判,搞好案件经营,重视和正确使用情报力量和技术侦查手段,选择最佳破案时机,力争人赃并获,获取犯罪证据;建立健全毒品人员网络体系,加强源头追踪,对犯罪嫌疑人提供的上家有关线索进行追踪侦查,能侦破的继续以案破案,不能侦破的备案存档,建立相应的信息体系,供其他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使用;对因毒品犯罪获刑获释的人员定期进行情况摸查,缩小毒品犯罪分子的范围。
(二)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通过建立健全对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特别是青少年以及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的常态化帮教管控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推动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双延伸。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要有措施、有方法、有体系,应在有利于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促进他们的发展上下功夫,尤其是应当致力于建构和完善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的机制制度,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
(三)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的创新。要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治理和城乡规划、地区改造相结合,在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活环境的基础上,健全基层组织、延伸公共服务,切实处理好整治、服务、管理和发展的相互关系;要对小旅馆、娱乐、洗浴场所等实行耐心指导、重点防控、过程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突出指导服务理念。
(四)进一步加强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和宣传力度。对职业毒犯、累犯、惯犯等主观恶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重点打击。尤其要运用财产刑,坚持经济打击和刑事打击双管齐下,使犯罪分子人财两空,不让其在经济上占便宜。同时,增强审判效率观念,保证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从快判处,充分发挥刑罚的震慑作用。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同时,还要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如自首、立功,或从犯、胁从犯等,应当严格依法从宽处理,以达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和更有效地遏制毒品犯罪的目的。同时,加强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采取公开审判、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制教育等形式,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拒毒、防毒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减少毒品犯罪的可能。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