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到我市黄梅县法院指导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图一:杜万华实地察看黄梅县法院立案大厅
图二:杜万华同人大代表、黄梅县法院领导班子座谈
图三:杜万华讲话
图四:杜万华在蔡山法庭旁听庭审
图五:杜万华同县、镇党委负责人和法庭干警座谈
4月1日至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带领民一庭有关负责人,到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黄梅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长江,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及黄梅县委书记余建堂等领导陪同调研。
杜万华一行实地考察了黄梅县法院立案大厅、新建科技审判庭和蔡山人民法庭,在蔡山人民法庭现场旁听了一起离婚案件庭审,并先后同全国人大代表王金初、黄梅县法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乡镇党委负责人、法庭干警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了黄梅县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杜万华对黄梅县法院严格按照方法步骤,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黄梅县法院坚持把活动开展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探索和推进小额诉讼、巡回审判和简化诉讼费减缓免审批手续等便民利民举措,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对下一步继续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杜万华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继续深化对教育实践活动意义的认识。要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全面深化改革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二是要结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把司法便民利民和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秩序有机统一起来,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秩序的建立和完善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三是要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要科学合理设置法庭,加强法庭队伍和物质装备建设,强化人民法庭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组织及其他民间组织化解矛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正规部队”和各类群众自治组织“民兵队伍”的矛盾化解作用,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四是要正确处理巡回审判和坐堂问案的关系。巡回审判和坐堂问案在便民利民、审判效率、司法资源消耗等方面各有优劣,但本质都是司法为民,关键是要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和案件较多的发达地区,要以坐堂问案为主。在人口和案件少、交通不便的地区和对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具有典型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要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五要正确处理调判关系。不能笼统地坚持“调解优先”,要尊重审判规律、科学处理,根据案件性质和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是调还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