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法院增设审判管理办公室、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两个机构编制已批复

作者: 中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2-07-09  访问次数:1299

622日,麻城市法院收到了麻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文件批复,同意该院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和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均为正股级内设机构,标志着该院审判管理和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已迈入专业化、规范化轨道。

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设庭长1名,副庭长1名,主要职责为: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和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政案件;承担对全市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感化、预防及社区矫正工作,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审判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职责为:审判管理综合调研、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统计及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绩效考评及办案质量效率评先评优,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预检和考评,审判委员会事务管理等。

为落实上级法院要求该院院长程兵多次向该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积极与机构编制部门沟通,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此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根据麻城市法院报送材料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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