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长履新后首次列席黄冈中院审判委员会
作者: 谢金凤 发布时间:2019-10-28 访问次数:6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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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黄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主持召开2019年度审判委员会第18次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官书云履新后首次接受法院邀请列席会议,并发表检察机关意见。
肖笛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提升案件质量与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接受与听取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有助于通过个案讨论、重大问题研究等方式形成工作共识,总结提炼司法经验,更有利于防范化解办案过程中的风险。
肖笛强调,人民法院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要加强与检察院的工作衔接与沟通,确保办案流程顺畅。此次是官书云检察长履新后首次接受人民法院邀请列席审判委员会案件讨论。
官书云表示,此次列席审判委员会是践行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检察机关经过内设机构等系列改革后,职能发生了转变,应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制度:一是要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对社会敏感度高、党委政府关切的案件要加强法律监督,确保司法过程中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三者相统一。二是要提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履职能力,提升业务能力。三是要加强法院与检察院的业务沟通。共同推动法检两家在业务活动、体制与机制改革中的交流衔接,保持长期联系,在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互相学习,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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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黄冈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