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进班房不悔改 罪大恶极终自毙

作者: 陈文雯 陈杰    发布时间:2018-02-13  访问次数:401

 


(编审:陈文雯 文:陈杰)近日,黄冈中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与喻某共同生活期间因性格不和多次发生争吵,2017年7月18日,喻某与王某吵架后离开租住房,带着被害人张某(系喻某的儿子,殁年9岁)到外婆黄某(殁年77岁)家中居住。王某尝试联系喻某挽回二人关系未果,遂起意杀害喻某。7月19日19时许,王某购买菜刀、胶带、美工刀等作案工具,驾驶摩托车来到黄某家中,被黄某及其丈夫驱赶。王某随后伺机潜入黄某家中地下室蹲守。次日凌晨,王某持菜刀进入喻某的卧室,将喻某、黄某、张某残忍杀害。次日,王某到罗田县凤山派出所投案。另查明,王某曾因犯盗窃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多次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2014年刑满出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为感情纠葛,事先准备作案工具,滥杀无辜,并造成了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本案的起因及其自首的行为均不足以减轻其刑罚,王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黄冈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