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南片区业务指导会在蕲春召开

作者: 徐颖慧    发布时间:2018-09-07  访问次数: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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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陈文雯 图/文:徐颖慧)9月4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审判专家领导小组业务研讨会在蕲春法院召开,此次会议旨在充分发挥法院扫黑除恶审判专家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涉黑涉恶案件个案业务指导常态化机制,使全市两级法院法官在共同研讨、学习和交流中进一步提升审理黑恶势力犯罪的司法能力。黄冈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熊晓明出席会议并讲话,黄冈中院刑二庭负责人,蕲春法院分管院领导及蕲春、浠水、麻城、团风、红安五个基层法院刑事审判业务骨干参加此次会议。

熊晓明对我市法院当前面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和现状进行了分析,强调要用“三步法”做好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依法严厉惩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人民法院是关键一环,也是最后一环,依法作出严厉惩处是消灭黑恶势力嚣张气焰的重中之重。法院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扫黑除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把握政策、依法办案、综合治理的能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预案。涉黑涉恶案件往往具有案情复杂、审理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因此,各法院要提前制定出完整详细的工作预案,对案件审理、警务安防、信息宣传、后勤保障等关键节点进行严格管控,确保扫黑除恶工作稳步推进。三是要建立联动机制,发挥整体合力。全市法院要坚持常态化开展集体研究和业务交流,统一审判标准,打破信息壁垒,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力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会上,黄冈中院和五个基层法院刑事审判业务骨干还就证人申请保护如何实施、辩护人是否需要全覆盖、负领导责任的被告人在个案中如何量刑等十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编辑: hgszy
文章出处: 蕲春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