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法院成立专班抽查部分基层法院刑事案件质量



(陈新明)4月8日至12日,市中院组织各基层法院刑庭庭长成立评查组,先后对蕲春、浠水、罗田、团风四个法院2012年审结的553件刑事案件进行了评查,并于4月12日在团风县人民法院召开点评会及时通报评查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倪贵武指出,当前我们面临着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作出重大修改的新形势,确保法律政策的正确实施给全市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市法院要与时俱进,深刻领会、牢牢把握法律精神,更加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更加注重提高证据意识,更加注重程序与实体并重,更加注重规范司法行为,更加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以全新的司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刑事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要严格审核把关刑事证据,敢于排除非法证据。要充分发挥审判决定性把关作用,确保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是真实的,程序是合法的,与案件事实是有关联的。物证、书证要求来源合法,提取、固定的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内容客观真实;言词证据要求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体适格,时间、地点、手段合法;鉴定意见要重点审核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主体资格,检材来源、鉴定程序是否合法等。要充分认识非法取证对司法公正、对人权保障的巨大危害,切实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执行证据规则,在审判中依法认定和排除非法证据,做好重要、关键证人出庭工作,确保刑事案件审判质量。二是要严格执行诉讼程序,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不受侵害。要认真执行审判程序的各项规定,尽快适应并坚决贯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要充分尊重和保障被告人享有的辩护权,进一步强化辩护人在诉讼程序中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三是要把握当前刑事审判工作重点,自觉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把握刑罚的宽严尺度,在依法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破坏社会秩序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立面;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经济发展的期待,实行能动司法、柔性执法,坚持“护幼、容错、不赦罪”的原则,对市场主体实行更大限度的宽容。要更加注重保护民生权益,依法妥善审理好涉民生案件,认真开展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积极参与虚拟社会管理。四是要切实提高刑事案件质量。广大刑事审判法官要自觉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注重法庭庭审功能,树立以法庭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切实把握庭审调查、质证、辩论等几个关键环节,尤其是要虚心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意见,并在裁判文书论理部分逐一作出正面回答。要高度注意裁判文书质量,对于案件评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决避免和杜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