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母亲关爱儿童黄冈法院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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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黄美泽 通讯员:杨华)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益,是审判机关应尽职责。黄冈两级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完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黄冈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法律的蓝天。
一年一度的“母亲节”和“儿童节”即将来临,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咱们黄冈法院法官们在各自的审判岗位上,是怎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吧?
【市中院法官现场勘察 还原真相 依法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生命健康权】近年来,由于农村儿童父母外出务工,农村经常发生留守儿童溺亡、丢失等恶性事件。如留守儿童何小某在外婆照顾期间不慎跌入邻家后院的水井淹死案件,市中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审理此案时该案时,通过查阅案卷材料、赴事发地查勘现场、走访当地村干部和百姓、向目击证人核实等方式,查清何小某溺亡的真相,最终确认水井所有人赔偿受害人家属88000元,依法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为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市中院与黄冈电视台联合制作法治专题片《留守之痛》,在黄冈电视台播出。
【市中院开辟绿色通道 维持工伤认定 切实维护妇女职工合法权益】今年年初,胡某某和张某某两位女性均系某鞋业公司职工,经诊断分别患有慢性轻度苯中毒及再生障碍性贫血。因对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不服,二审上诉至市中院。中院行政庭的法官们对该两案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调查,并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快审快结,在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基础上,合议庭依法做出了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审原告诉讼请求的终审判决,为妇女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了宝贵时间。
【武穴法院多方联动 成功调解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饶某与吕某协议离婚后,因吕某拒不让饶某对婚生子行使探望权,饶某遂向法院起诉。法官们从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出发,着重解决双方固有的矛盾着手,并邀请梅川镇与四望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双方村委会参与调解,最终促成达成一致意见,饶某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到吕某住所地探望婚生子一次,吕铜娟予以协助。一起可能引起社会事件的家庭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英山法院两次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保障妇女人身安全】英山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因男方家庭暴力严重,法院发出对女方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法院判决后,男方仍对多次到女方住所处及单位拉横幅恶意中伤、诽谤,法院对男方进行批评教育后,其仍不悔改,遂再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
【蕲春法院巡回审判 亲情感化 保障老母亲的赡养权】“赡养老人是每个儿女应尽的义务,血脉亲情是什么也割舍不了的… …”这是蕲春法院的法官对年过九旬的李婆婆的二个儿女进行的说法析理、亲情感化的语言。近日,一起赡养纠纷的案件在李婆婆家门口的巡回审判点进行公开审理,法院邀请了当地妇联主任、司法所所长及李婆婆的亲属参与旁听。经过法官们多方做工作,几个子女主动承认错误,并达成调解协议,轮流赡养、照顾母亲,维护了老母亲的合法权益。
【麻城法院为夭折的婴儿讨“说法”】刚刚出生四天的婴儿在某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麻城法院的法官依据司法鉴定、咨询医疗专家,真正弄清婴儿夭折的原因是婴儿存在生理缺陷,但医院也存在治疗不当、抢救不力的过错,为夭折的婴儿讨了一个“说法”,也得到了医院的认可,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