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稳定和谐

作者: 中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2-11-09  访问次数:1132

(王林浩)日前从市中级法院审管办通报情况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7992637人,审结15422194人,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44.73%49.56%,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55人。

全市法院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侵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变化,适时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惩治商业贿赂等专项斗争,共审结黑恶势力犯罪和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89件,判处罪犯718人;审结盗窃、抢夺、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965件,判处罪犯1398人;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32件,判处罪犯35人。如公安部督办的胡翔凌等十九人涉黑案,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胡翔凌等十九人通过开设赌场和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千万余元,多次持刀、枪等作案工具进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七项罪名,遂依法判处主犯胡翔凌有期徒刑十九年,其他十八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至十年不等。全市法院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罪行较轻、社会危害不大和有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增加社会和谐。

全市法院坚持“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大力加强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和解工作,从修复社会关系、解决矛盾纠纷出发,注重加强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努力促使被告人认罪、悔罪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减轻犯罪的危害后果,争取受害人谅解,尽量化解不稳定因素,减少社会对立面。对刑事自诉案件和因邻里纠纷、打架斗殴、交通肇事等引发的一些轻微伤害案件,法官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基础上,耐心细致地做好法律、政策释明工作,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充分借助当事人所在单位、基层组织及其亲属、朋友等各方面力量,努力促成双方以赔礼道歉、赔偿物质损失、履行特定义务等多种形式达成和解。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对确能真诚悔罪、积极有效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在依法判处被告人刑罚的同时,调动一切有利于矛盾化解的因素促进调解结案。如被告人胡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被害方亲属要求判处被告人极刑、赔偿百万余元,且拒不火化被害人尸体,法官通过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做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使一起停尸闹丧达8个月之久的案件得以妥善了结。全市法院坚持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将15种罪名刑事案件量刑纳入庭审程序,使量刑更加均衡公开透明。积极拓展审判职能,妥善做好未成年人和适用非监禁刑及减刑假释等人员的帮教工作,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和公开开庭、以案说法、法制讲座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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