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法院共商对策,进一步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
作者: 范晨 发布时间:2019-03-06 访问次数: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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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詹光源带领民一庭庭长詹德先一行到蕲春法院调研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蕲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松林,副院长袁小军及民一、民二庭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王松林从法官专业知识学习不够、法官联席会议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过分追求当庭宣判率指标等方面,深入剖析了2018年该院民商事案件上诉率、发改率偏高的具体原因。王松林表示,下一步将从强化庭前会议功能、合理确定当庭宣判率、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加强业务研讨及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入手,提升一审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从源头上减少上诉案件。
詹光源对蕲春法院高度重视民商事案件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于如何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詹光源强调,要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要做到全科审判与类型化审判相结合,类案归口,做深做细,不断提高审判质效。二是要加强对类案的研讨,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推广蕲春法院一月召开一次案件讨论会的做法。三是要加强院、庭长对案件审理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压实责任,降低办案风险。四是要建立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质量一体化机制,加强两级法院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分析案件发改原因,力争取得共识。五是要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对已出台的裁判指导意见要广泛收集意见,进行研讨后及时修正;对因裁判标准不统一而导致案件发改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适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多措并举保证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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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