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团风县法院刑事审判七年“六无”经验

作者: 中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2-06-25  访问次数:1504

2012620,《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了我市团风县法院刑事审判连续七年实现“六无”经验,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七年六无的诀窍

——记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本报记者 唐业继 本报通讯员 胡奇明)把一件事情做好不难,难的是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好。法官办案也一样,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迎难而上,7年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41676人,创造了连续7年无抗诉、无上诉改判、无发回重审、无上访缠诉、无超期审理、无违法违纪的“六无”历史纪录。该庭连续七年被评为团风法院“先进单位”,先后被省、市、县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庭长魏建平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办案标兵”,其他法官均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共产党员”。

苦练内功见真经

该庭审判人员深深认识到,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事关党和政府及政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他们始终以战斗姿态站在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前沿,肩负起国家和人民赋予的刑事审判重任。

在魏建平的带领下,该庭全体同志牢固树立使命感、责任感、光荣感、紧迫感和艰巨感,把“学习学习再学习”当成第一要务,是黄冈市法院系统最有名的“学习型业务庭”。该庭多年来坚持每周一开会学习一小时制度,并套开庭务会,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有关规章制度精神进行学习讨论,提高法学理论水平。这一制度的坚持使全庭同志对庭内大小事情清楚明白,对各自的任务和工作目标了然于心。该庭还选择写得好的裁判文书在学习会上宣读,以此提高每位审判人员制作裁判文书的水平。今年216日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十大优秀裁判文书,该庭榜上有名。庭里添置了较为齐全的法律工具书籍和资料,现在大家都养成了爱学习、会学习的好习惯。他们爱岗敬业,勤奋从业,坚守职业。

在一些案件的处理上,该庭认真吃透法律精神,敢于探索,敢于果断下判。如杜某非法拘禁、强奸一案,起诉书指控杜某将被害人张某强行从团风带至黄州一旅店内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多次将张某奸淫,构成非法拘禁罪、强奸罪。该庭受理此案后,认真查阅案卷,提审被告人,组织控辩双方实地勘察和走访,查明被告人杜某与被害人系恋爱关系,因女方父母干涉并向男方索要2万元聘礼,双方决定到上海打工,但因女方身份证被其父母扣留而滞留黄州。期间,杜某还独自一人回女方家讨取被扣身份证,遭到女方母亲的拒绝。旅店老板也证实,这对恋人在其旅店住宿期间,携手同出同进,有说有笑,根本没有谁控制谁的迹象。据此,报请院审委会讨论决定,依法作出杜某无罪的判决,并将其当庭释放。此案的公正判决,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保护了公民的人权,受到了上级政法部门的高度评价。

把好六关防瑕疵

确保案件审判质量,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是团风法院刑庭多年来一贯的目标。

多年来,该庭主要把好了“六关”:阅卷关、开庭前指导关、开庭审理关、开庭后合议关、裁判文书“审签”关、判后答疑关。接到案件材料后,合议庭主审法官及成员即认真阅读有关材料,学习有关法律文件,准确确定案件的性质,如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等,正确把握好案件的审理重点,认真拟定庭审提纲,严把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程序各环节,确保案件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合议庭审理前,利用承办人交换证据的机会,认真听取多方的观点及支持其观点的证据,有针对性地指导庭审举证、质证、辩论,为下一步的法庭审理打好基础。在法庭审理中,合议庭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正确引导举证、质证、辩论,把每一个争议焦点都辩论清楚,不留死角。庭审后,合议庭成员对庭审中的每一个证据、每一个观点都认真合议,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当合议庭成员之间发生意见分歧时,认真地对各种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必要时向专家、学者请教。案件承办人根据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拟定裁判文书草稿后,不是立即进入签发程序,而是由庭长、副庭长审核把关后,再由分管副院长审核签发,对裁判文书的写作思路,有时甚至是每一个标点符号都反复讨论、斟酌,使裁判文书准确地反映人民法院公正审判的过程及过硬的文字功底。宣读裁判文书时,不是简单的一宣了之,而是耐心地从情、理、法等各个方面作进一步的解答。辖区内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及执法监督员都对该庭的工作十分满意。

攻坚克难促和谐

大要案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也是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该院刑事审判庭根据各个阶段的打击重点,对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抢劫、抢夺、强奸、绑架、黑恶势力等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突发性案件,在“稳准狠”三字上找声威,找效果。

该庭在审理矛盾激化的案件时,不是就案办案,而是在办案的同时尽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该庭受理的一起儿媳诉公爹故意伤害案,二人因家庭琐事引起矛盾激化,先是争吵,后发生拉扯打斗,公爹将儿媳手掌骨打断,构成轻伤,经当地公安机关、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效。因双方住在同一幢楼的楼上楼下,见面就吵,一吵就报警,当地派出所一月内出警达6次之多。儿媳以公爹犯故意伤害罪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4万多元。该庭受理后,经多次调解,还是达不成协议。为了攻克这个“堡垒”,该庭全体出动,邀请双方律师、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等有关人员一起到他们家里做调解工作。经过多方耐心劝导,最终调解结案,使矛盾激化的家庭归于和睦。

多年来,该庭的法官们深知“木先自腐而后虫蛀,人先自侮而后人辱”,自觉抵制金钱、财物、美色的诱惑。该庭审理的一起非法拘禁案的被告人亲属为了使被告人被判处缓刑,给承办法官送了5000元红包,承办法官当即将红包退了回去,并依法判处了被告人相应的实刑。

多年来,类似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该庭至今无一人违法违纪。该庭的同志们常说:“既然我们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就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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